地震基本險仿日分損理賠?專家:費率至少倍增
圖/本報資料照片
國內四種地震險保障內容
花蓮0403強震全臺通報勘驗的房屋高達八百多間,但臺灣有買地震保險且真正符保理賠條件的房屋戶數經鑑損之後,恐怕會少於400間,因此,地震基本險常被批評保額太低且理賠條件嚴格,但臺灣基本地震險若要像日本採分損理賠制度,專家指出,費率至少爲原來2倍到2.5倍,甚至更高。
依地震保險基金統計,截至4月22日達理賠標準房屋4棟、尚待釐清13棟,經鑑定之後又較4月19日減少1棟,合計17棟,可能的受災保戶降至406戶,曝險保額已降至6.5億元以下,其中已賠付18戶;其他未勘損的還有13棟,未來是否可以獲理賠,還需要再鑑定。
不少民衆對於住宅基本地震險獲理賠最多隻有150萬元,對照目前房價持續攀高,不但獲理賠難且保障金額相對明顯偏低。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博士葉錦勳,在「地震風險評估模型對保險之應用」微型研討會後被產險業者問及,臺灣是否可比照日本住宅地震基金理賠採分級損失時,他表示,基本地震基金要採何種方式都可以,一切都等看政策的決定。
葉錦勳表示,臺灣現行住宅地震基本險,採全損理賠,制度簡單明瞭,不會因爲損失百分比的不同而引起爭議,因此,可理賠快速;若像日本採分級分損理賠的話,依模型預估,其保費費率至少是原來的2倍至2.5倍;此外,基本地震險是屬於防災、基本型保障,理賠速度要快,但是採分級理賠的話,需要評估具體的損失百分比,理賠較爲複雜,可能會影響理賠的處理時間且較易有爭議。至於地震基本險採何種方式,相關保費訂定都不是問題,就看政策如何訂。
臺灣地震基本險制度是在921地震後才建立,從2002年開始,政府要求住宅火險同時包括「地震基本險」,採全國單一費率,每年1350元,理賠上限一律150萬元且額外有20萬元臨時住宿費,若屋主有貸款未繳清,產險公司會將六成理賠金先撥付給銀行,剩下的才理賠給要保人。
產險業者指出,民衆若要加強住宅地震險保障及保額,其實可以再投保超額地震險、擴大地震險或輕損地震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