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倒衆生30年,費翔再一次統一了女性審美

最近,有羣男人動不動就掛在熱搜上,所到之處皆是虎狼之詞,讓無數少女對着手機發出了神秘的微笑……

你們應該猜到我要說的是誰了——《封神》男團。

我周圍的女性朋友,不管對片子評價如何,對電影裡的肉體都相當滿意,感慨久違地get到了男性肉體的魅力。

怎麼形容呢,就是我們純粹手機刷圖都能刷出一種聶小倩姥姥吸精氣的快樂~

這羣肉體,啊不是,男演員裡,最驚豔我的是大前輩費翔。

對他這種走紅在我出生前的藝人,我一開始難免有種看“文物”的心情,覺得他很帥很牛可也就這樣了。

但看完電影我只想對他大喊“Daddy”。

片子裡他氣場碾壓質子們,片子外他跑路演跑得熱火朝天,狀態也比小年輕要好,是有點離譜的。

老天爺啊,這個男人怎麼能顛倒衆生30年?

活到老,帥到老

這段時間《封神》劇組不是在全國瘋狂跑路演嗎?費翔堪稱勞模,基本上場場都到,成功讓《封神》路演票升級成中老年羣體裡的硬通貨。

前兩天我朋友一口氣搞了四張票,帶着她媽和小姐妹一起去看,直接在媽媽的朋友圈裡一戰成名,打敗隔壁新婚的公務員小姐姐,成了她媽心目中的“本月最優秀女兒”。

結果沒想到看完電影費翔出場,媽媽還害羞呢,我朋友已經開始尖叫,看起來比真情實感的老粉瘋狂一百倍。

回來她在微信上跟我聊天時完全處於一種迷幻狀態,說費翔纔是真正的“妲己”,看一眼腦子裡就只有他了,現在她完全理解30年前費翔爲什麼能紅成那樣了。

我:我不信,除非你讓我魂穿體驗一下(bushi

現在追星女夸人好看一般是說“統一了飯圈審美”,但我想費翔這個級別,直接就是“統一了全國女性的審美”。

有個很流行的說法是男人“帥而不自知”的時候最有魅力,但我想帥到費翔這種程度,很難不自知。

最近我回看了費翔2004年去上的那集《康熙來了》,小S和蔡康永甚至會爲費翔對自己有沒有眨眼而爭吵,整集節目都散發着一種類似於“從此君王不早朝”的快樂氛圍。

那不是一個不自知魅力的人能做到的。

可男性一旦自知帥氣,不是很容易變得自戀而油膩麼?

後來我仔細想了一下,費翔大概不是那種最淺層“帥而不自知”,他是“帥而不在意”,知道自己帥,但打從心底裡不覺得長得帥有什麼特別的。

看舞臺很明顯,他從來都不賣弄帥氣,只是專心展現自己作爲表演者的專業,這樣反而更能放大他的魅力。

我記得2014年,費翔發了一張名爲《人》的專輯。當時他顏值身材通通在線,卻選了一張自己的X光照作爲封面。

在內頁裡他這樣介紹:膚色、長相、年齡、胖瘦、男女……其實都不重要。人,外表底下,都是一樣的。

他這麼一箇中了頂級外貌基因彩票的人說這種話,甚至有一種類似於“看破皮相”的了悟味道。

當帥哥不在意自己帥的時候,纔會把魅力釋放到最大值。

他超愛

不在意外表能讓帥哥躲過油膩,但同時也會引發另一個問題:

美貌是需要維持的,而且隨着年齡增長會越來越難,不在意自己帥的人,如何維持外表呢?

都說港臺藝人不老,我覺得很重要的一點是,他們身上多少留存着黃金年代競爭激烈的肌肉記憶,自律和敬業已經刻入骨子裡,是一種超高級別的打工人自覺。

可費翔身上幾乎看不到這種被環境塑造出來的痕跡。

他當然也自律、敬業,但我認爲支撐起這一切的,不僅僅是市場或環境對他的要求,更大一部分是他心裡對舞臺、表演始終燃燒的熱愛,更難得的是,他從進圈開始就很明白這種熱愛了。

雖然他的瞭解來得很慘痛。

費翔從小就蠻喜歡唱歌和表演的,但他上大學時,最初選擇的是大名鼎鼎的斯坦福醫學院。

原因很簡單,醫生是一個比藝人確定性高太多的職業。

結果他大一剛讀完,親姐姐確診癌症,兩年內匆匆離世。兩人關係很好,他陪着姐姐走完了生命的最後一程。

如此近距離看見死亡的經歷,改變了費翔看待人生和世界的方式。

他意識到時間的殘忍,人必須對自己誠實,不能把生命浪費在自己沒那麼喜歡的事情上。

於是他毅然決然地放棄了斯坦福,去到紐約學表演。

他不是被命運推到藝人這個職業上的,他是明明白白選擇的,他從開始就知道這個事兒對自己有多重要。

正因爲足夠愛,所以只要作品本身足夠有吸引力,他都會主動去配合。

2003年,他在拍攝巡演海報之前努力瘦身,用他自己的話說是“餓了兩個月”,只爲在鏡頭前呈現最完美的狀態。

而這次的《封神》拍攝,爲了符合紂王善戰的形象,他一直嚴格控制飲食+健身。有多拼命呢?

片場早上6點開工,他凌晨3點就去健身房鍛鍊,這樣會讓肌肉充血看起來更好看。

是不是聽起來就很辛苦?要知道費翔接這部電影之前都準備退休了。

但我們在他身上看不到“犧牲感”,他對自己的付出很坦然,認爲以最接近完美的狀態來面對觀衆是一件天經地義的事兒。

神秘的巨星

我覺得費翔另一個極其巨星的特點是,他足夠神秘。

感情方面,除了剛出道時和葉倩文的puppy love,幾乎沒有什麼太靠譜的傳聞;

生活上,大衆也幾乎無法窺探他作爲普通人的那一面。

他始終沒有透支自己的明星魅力,作爲一個全國人民耳熟能詳了30多年的大明星,這太難得。

究其根源,他跟大衆、跟流行之間,始終保持着一個不遠不近的距離。

當初爆紅之後,在名聲最盛的1989年,他轉身離開,去美國百老匯鍛鍊自己,再一次從素人開始,去跟其他專業的歌舞演員競爭角色。

事實上,回看他的職業經歷,會發現他幾乎在複製一個循環——

突然出現,發歌、演戲或開演唱會,大家熱情燃燒起來了,他又匆匆離去,直到下一次出現。

他當初現象級爆紅的餘韻能綿延這麼久,我覺得很關鍵的一點就是,他從來沒有讓大衆真正完全看透他,大家對他的好奇心沒有被完全滿足過。

這種事兒說起來當然容易,但真正能做到的有幾個?毫不留戀地離開名利場本身就極難,而費翔進進出出好幾回,來去自由。

他之前有次在節目上做快問快答,讓我印象非常深。

主持人問他覺得自己最有魅力的地方是什麼,他不假思索地回答:“聲音。”然後再問他在唱歌、自在和愛情三樣東西里必須選一個放棄,他再一次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唱歌。”

這兩個回答放在一起,可以看出他是一個頭腦極其清醒的人。

哪怕他熱愛唱歌並清楚自己的天賦,也始終只是把這件事當成人生的一個碎片。

我就感覺吧,“大明星費翔”這個身份就像是他衣櫥裡的某一件衣服,他很喜歡,但你要他把衣服都換成這件,他絕不會同意。

爆紅不會讓他迷失,而沉寂也不至於消磨他的熱忱,因爲他始終很知道“我是誰”。

最近看到“我愛豆30歲踩縫紉機,我媽愛豆60歲秀胸肌”這句話,我總在想,現在年輕的藝人能從費翔身上學到什麼嗎?

要敬業,要熱愛,要拿得起放得下?

這些道理都不高深,費翔真正厲害的地方是,他是發自內心地相信這些,這些都是他性格和人生理解的一部分。

他的魅力渾然天成,愛豆確實可以培養,但真正的時代偶像是天生的。

仔細想想,費翔做的很多選擇放在現在就是很"反流量"的,很多人可能也認爲他原本有機會走上更高峰的。

可他每一次出現,不僅能讓人欣賞當下的他,還能讓人產生一場集體的懷舊和共鳴,這纔是真正可遇而不可求的魅力。

他跳出了時代流行的循環。

(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