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鍋」醫院員工爆料被要求提早離職 高市府入院調查

疑似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員工在網路爆料,不願轉任高醫體系其他院區,竟被要求依勞基法提出離職,高市勞工局主動介入調查。記者徐白櫻/翻攝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問題紛擾一段時日,明年元旦起將由高醫改爲高雄長庚經營。有員工在網路爆料,被要求在今年11月15日提早離職,將喪失年資且領不到12月聖誕獎金。高市勞工局表示,今天入院調查未發現發現指控事項,若有問題可向勞工局反映。

一名自稱是電鍋醫院現任員工的人在「靠北護理師」社羣指出,明年1月1日起醫院將改爲塑膠醫院接手,他(她)選擇留任,上週卻被主管要求依據勞基法在一個月前(11月15日)提出離職,這樣不僅會喪失一個半月薪水,也領不到12月聖誕獎金,另離職會喪失年資變成新進人員,無法領塑膠醫院要給的每月5千元留任獎金。

「難道選擇留下來的人是罪犯嗎?」爆料者無奈吶喊,並強調,一羣想要穩定工作的員工不該被刁難欺騙,難道因爲失去經營權就忘記曾與大家一起共同奮鬥的同仁嗎?

勞工局表示,今天上午已派員前往大同醫院,並邀高醫工會代表一同𨤳清相關疑義。大同醫院管理及人事部門、工會代表均表示,未接獲員工反映所指事項,且尊重員工意願辦理。

據大同醫院說明,聖誕獎金係指年度盈餘分配性質之獎金,凡上一學年度(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在職,不分選擇轉任高醫體系其他院區或留任大同醫院之現職員工,皆依此約定辦理。勞工局說,如大同醫院已於勞動契約中約定,或於工作規則中訂定,不得片面取消,或以強迫勞工離職方式,拒絕給付所稱原已約定之聖誕獎金。

勞工局強調,大同醫院員工是與大同醫院簽署勞動契約,僱主爲大同醫院,非高醫大法人,明年長庚法人接手後,留任員工的僱主不變,所以現職員工如要留任,不用提出離職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