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連署須自然人憑證 藍批擾民

中選會預告公投電子連署法草案,要求登錄要自然人憑證,被疑爲卡公投。圖爲志工引導民衆填公投連署書。(本報資料照片

中選會預告公投電子連署作業6月1日上線;根據規畫,公投提案領銜人及連署人要進行電子連署作業,須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並使用自然人憑證。但藍委質疑,自然人憑證非每人都有,如此一來恐又爲公投連署設下「門檻」,籲中選會開大門大路

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草案已上網,預告至4月19日,期間廣搜各界意見,提交中選會委員會議討論。

不過,對電子連署需使用自然人憑證,藍委費鴻泰質疑,公投案投票權人數1975萬餘人,但目前有自然人憑證者僅657萬人,很多人不會爲公投辦理自然人憑證,何況申請還要經費

他說,中選會推動電子連署方向是對的,也樂觀其成,但不應用這種方式設「門檻」,增加民衆負擔;且如今健保卡也能做爲報稅用,使用幾年下來沒出現任何障礙個資被侵入狀況,因此認爲健保卡應也可行。

藍委林德福直言「多此一舉」,電子連署本該更便民,鼓勵大家參與公投,如此一來卻變擾民設限更多,搞出更多問題

中選會綜合規劃處長高美莉說,公投連署需本人簽章,若要取代也應符合《電子簽章法》規定,而自然人憑證確實符合規定但健保卡未列其中。至於自然人憑證使用人數與公投投票權人數有落差,她強調,中選會會再探討怎樣讓更多人能使用,且原先紙本連署管道也在,只是電子連署多一個選擇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