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辦公室當砲房!妻大動作控女記者偷拍 求償金額曝
丁允恭與蔣姓妻子。(本報資料照片)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時,與女記者在辦公室發生3次性行爲,又在臉書公開與她的合照,懲戒法院將他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上訴後,目前第二審審理中;丁18日上午委由蔣姓妻子大動作到臺北地院前舉行記者會,表示要對該名女記者提出民事訴訟求償1元。
根據懲戒法院公告的庭期表,第二審將在10月04日上午9點半對丁允恭懲戒上訴案,進行言詞辯論程序,預計辯結後將,妥速審判讓這起備受矚目的前總統府發言人懲戒案落幕。
丁允恭2013年10月與嚴女訂婚,他因職務之故認識記者Y女,2014年11月間,他與對方交往後,在新聞局長辦公室與Y女發生性行爲3次,在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爲1次,Y女並曾墮胎2次。
2017年2月間,Y女因北上工作與另名男子結識並交往,女方想要與丁分手,但丁爲了挽回Y女,竟在臉書上傳他與Y女的親密合照,雖然10分鐘後即下架,但已遭人截圖,媒體圈許多人都因此知道丁與Y女交往過。
Y女擔心丁再流出其他私密照,曾要求對方刪除,丁的行爲造成Y女後續工作上的困擾,經監察院彈劾後,懲戒法院第一審審結認定,丁行爲放蕩輕率,破壞公務員形象甚鉅,但考量他坦承其事並有悔意,判決撤職停用2年,上訴後懲戒法院第二審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