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酒駕 撞傷女騎士遭函送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14日上午在高雄前鎮區酒駕撞傷劉姓女騎士,女騎士手腳受傷送醫包紮,丁則被警方帶回派出所調查,經酒測數值0.23毫克;丁受訪坦承前一晚小酌高粱酒,睡過一覺以爲已經退酒,早上開車出門上班,發生擦撞,對受傷騎士很抱歉,他一定會負起責任。(翻攝照片/劉宥廷高雄傳真)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桃色糾紛後沉寂好一陣子,14日上午卻在高雄前鎮區意外撞傷40歲的劉姓女騎士,造成她手腳受傷,丁被警方帶回調查,酒測值0.23毫克,警詢後依公共危險不能安全駕駛罪嫌函送法辦。他受訪坦承13日晚間小酌高粱酒,睡過一覺以爲已經退酒,早上纔開車出門上班,沒想到發生擦撞,對受傷女騎士很抱歉,一定會負起責任。
未達0.25毫克肇事 未送辦
丁允恭昨早8時許駕車行駛在高市復興三路上,快到成功二路口時,疑未注意前方車行狀況,右車頭擦撞同向行駛的劉女機車,劉女摔車手腳受傷,被送往醫院包紮,丁在警方獲報抵達後,被帶回派出所調查,並施行酒測。
金雞獨立、畫同心圓過關
因丁允恭酒測值未達0.25毫克,警方對他實施「測試觀察記錄表」,由於丁順利通過測試,警方製作筆錄後,根據酒測值0.15毫克以上、未達0.25毫克肇事,可不必隨案解送規定,將丁允恭依酒駕公共危險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丁在上午10時許離開派出所。
由於丁允恭酒駕肇事卻沒被依現行犯移送,引發外界議論,警方強調是依法、依規定,也請示檢察官。警政署規定,酒測值達0.15毫克以上、未滿0.25毫克,到場員警應依《刑法》185-3條的「不能安全駕駛罪」規定,進行測試觀察記錄表,測試內容包括直線來回走、金雞獨立、畫同心圓等,以此作爲客觀判斷的依據,若酒駕者無法通過測試,則隨案移送;若通過測試,則改函送。
高雄地檢署表示,丁允恭酒駕事件員警處理都依照上述原則並無違失,且經檢視各分局先前偵辦相類似的酒駕案件,也都是相同處置標準,並無不一樣。丁事後對媒體記者透露,他前一晚確實喝了酒,睡了一覺,醒來後以爲酒退了,不知道會超標。
丁還透露,原本他要去看車禍受傷的劉姓女騎士,但對方已經出院了,後來與劉女家人聯繫,對方家人說會把醫療相關費用再告訴他,他再處理;對於這場車禍事件,他感到非常抱歉,事發後自己主動報警,也對傷者表達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