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團體2月20日走上街頭 籲「動物保護入憲」

動保團體也將在2月20日走上街頭,要求「動物保護應入憲」。(林良齊攝)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審查日前結束,但只送出各黨有共識的「18歲公民權」,但如各黨也有共識「動保入憲」卻鮮少討論、也未送出至院會,動保團體呼籲,修憲委員會應繼續運作,討論提案,尤其是動物保護入憲、生物多樣性及氣候變遷等相關議題,動保團體也將在2月20日走上街頭,要求「動物保護應入憲」。

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說明,動物權與動物保護的概念不太一樣,全世界已有8個國家把動物保護入憲,但動物權入憲則不甚可行,因爲動物權反對利用動物、支持全素飲食、不能任意開墾自然、反對動物表演、活體動物實驗等,而動物保護則是在利用動馝時考慮是否有替代性、友善飼養、符合動物福利等。

臺灣動督盟何宗勳秘書長說,動物保護的概念與環境保護概念相仿,但1994年時環境保護已經入憲至今已經20多年,但至今仍可以合理的利用環境,希望動保入憲應一併討論。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表示,世界上已有8個國家把動保入憲,人道對待動物已是普世價值,臺灣應跟上腳步,多名立委均提出動保入憲相關版本,但似乎宥於時間等沒有辦法討論此議題,尤其國民黨立委仍缺席修憲委員會,希望各黨派討論憲法。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則說,國民黨的修憲版本中也支持動保入憲,動保入憲有其價值性與意義,呼籲應在下個會期重新啓動修憲委員會討論,不應爲了趕在年底的「選舉綁公投」而減少討論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