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明輪宣告共同海損 被救船貨及相關利益方都要分攤費用

▲動明輪可裝載6600個20呎櫃,發生事故時正在裝卸,並未滿載。(圖/業者提供)

記者張佩芬/臺北報導

陽明今(9)日傍晚對本月9日在寧波港作業時發生船艏失火事故,表示基於維護船舶、船上所有財產之共同利益考量,宣告共同海損。保險業者指出,這項宣告代表被救船隻、貨物及相關利益方,例如出租貨櫃給陽明的貨櫃租賃業等,都要共同分攤海損費用,如果船上承載的貨物價值都很高,陽明需要承擔的費用就會降低,而各方都會要求保險公司理賠。

保險業高階說明,需要由所有被救利害關係方/單位依照財物被救價值的比例共同攤付的共同海損(general average),在類似這種案例中大概會包括救火與船舶緊急修理費,含修船期間帶着貨物的卸貨、存放貨物、裝貨等費用,或者是不帶着貨物而改用轉船的轉船費用來當作這些費用的替代費用,而船舶的永久修理、清除污染或移除殘骸則不是共同海損。

永久修理是由財產險的船體保險單獨承保的範圍;而除污或移除水中船貨殘骸則是由船方的責任保險,通常是保賠協會(P&I Club)單獨承保的範圍。

目前動明輪已經開始卸貨,安排其他船隻運送,貨主領貨時需要由其承保貨物險的保險公司出具保證書,如果未投保,就需要支付約貨價一到兩成的擔保金。經過蘇伊士運河「長賜輪」事件,保線業估計絕大多數貨主都有保貨物險。

保險業高階估計動明輪有保足額船體險,如果船價在走低,船東領到的保險賠償金,有機會賺到錢,但是目前船價高漲,即使是全損的船隻,領到的賠償不夠再造一艘同級船舶。

陽明不願透露船隻需要進塢多久,不過根據大陸媒體報導,似乎沒有傷到主機,只是甲板上的貨物損壞,以及貨艙進水,不過貨物決定卸下,估計還是需要一些修船時間。

陽明說明,動明輪事故發生第一時間,在寧波港港埠主管機關與當地消防機構之即時應變措施與專業指導下,截至公告日止事故業已完全排除,確切事故發生原因將由第三方專業單位調查。公司針對本事故宣告共同海損並指派理算人Richards Hogg Lindley,依照共同海損理算規則處理相關事宜。

公司已在船舶安全、現場環境安全等綜合考量下,經港埠主管機關覈定後展開船上貨物卸載與轉運規劃,相關貨載運送提領時程,悉依理算人通知辦理。理算人聯絡資訊爲YMM-casualty@rhl-ct.com ,公司各裝港辦公室業務同仁亦將與客戶保持聯絡,隨時更新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