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賓咬比熊又再犯 許淑華批動保處怠惰未列管
紅圈處可看見杜賓犬與白色比熊犬起衝突。圖/許淑華辦公室提供
臺北市議員許淑華近期接獲陳情,民衆在8月23日帶比熊犬到松煙遛狗,結果遭杜賓犬咬傷,造成覆膜破裂,事後,杜賓犬飼主遲遲沒有出面,動保處也未將杜賓犬列管,導致又有其他狗狗遭攻擊。動保處迴應,已依法進行裁處,尚未接獲第二位受害民衆報案,若民衆有發生相關案件即可撥打1959報案。
許淑華表示,案發後,陳情民衆向動保處報案,動保處卻稱要調閱監視器才能調查,結果卻推給警察局,但動保處其實能依動保法向松煙的管理機關臺北市文化基金會調閱監視器,卻不斷踢皮球、態度消極。
她也說,根據動物保護法規定,具攻擊性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應由成年人陪伴,牽繩長度不超過1.5公尺,應配戴嘴套,違者可處3至15萬元,雖然杜賓犬非列管的犬隻,但仍可依法列管,並要求牽繩、嘴套,結果毫無作爲及裁罰,導致第二隻狗遭咬傷。
許淑華批,從個案看出目前動保處處理案件的SOP有所缺失,動保處處理態度怠惰,並沒有負起該負的責任,此事經過一個月卻無任何進展,在第一時間還叫民衆自己先向警察局報案,不斷卸責推責任。
她強調,要求動保處應全面檢討民衆報案的處理機制,至於松煙的部分,文基會應在倉庫區規定具攻擊性寵物進入應配戴嘴套,避免危險犬隻有傷人的疑慮。
動保處表示,9月初有疑似接獲受害民衆致電,諮詢愛犬遭其他犬隻咬傷賠償的方式,但未提供事件發生時間、地點報案,直到9月19日動保處方纔接獲民衆說明事件發生時間地點後報案。
不過,由於受害民衆未告知行爲人資訊,動保處當下即依程序向相關單位調查,並進行約談,因爲案發當時影像於10月16日方纔取得,之後依法進行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