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販獲判無罪只因「遭警上銬」 網傻爆眼痠:請大膽用槍
高雄一名涉嫌販毒的李姓男子,因接受偵訊時遭上銬,最後法官認定警方「不正方法」,判處無罪。(示意圖/Shutterstock)
憲法法庭近日做出最新判決,認定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違反比例原則,未來符合條件者可再減刑一半;無獨有偶,高雄一名涉嫌販毒的李姓男子,因接受偵訊時被銬上手銬,最後法官認定警方行爲構成「不正方法」,判李男無罪。接連而來的判決讓網友全都傻眼,模仿前內政部長徐國勇酸「請員警大膽用槍」。
憲法法庭近日做出最新判決,認爲現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但若減刑後仍「情輕法重」,有違比例原則,未來符合特定條件者可以再減刑一半。
不只如此,高雄一名李姓男子於2021年5月某日深夜,因涉嫌販售毒品遭警方逮捕,接受警方偵訊時他坦承犯案,但卻在法院上改口,除否認販毒外,他稱當時已吃下安眠藥準備就寢,意識不清醒,並說他明明沒有自殘、攻擊等行爲,但警方卻在銬上手銬的狀況下進行偵訊,身體自由遭到限制,讓法官認定警方行爲屬「不正方法」,且其他證詞多所矛盾,無法認定李男確實犯罪,因此判李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接連的判決都與毒品有關,掀起PTT網友討論,砲轟「不是要幫警察講話,但這些法官要不要到第一線去看這些毒蟲反應」、「警察抓來被法官放掉,好像快變SOP了」、「好的,以後不銬出事就請這位法官扛了」。
還有許多網友酸「菜ee司法改革大成功」、「高雄法官太暖了吧」、「前民進黨內政部長徐國勇:請員警大膽用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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