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販以毒換車趴趴走 從北部到臺中交易GG了
林男平日在北部活動,今年4月開車遠到臺中交易毒品,遭到警方查獲。(警方提供/陳淑芬臺中傳真)
住在北部的47歲林男平日打零工當水電工,涉嫌身兼販毒中盤商,臺中市刑大偵三隊偵辦毒品案向上溯源鎖定林男,他平日在北部活動,今年4月間開車遠到臺中交易毒品,遭警查獲,並追出他代步自小客車竟是以毒向藥腳所換來,爲方便交易毒品趴趴走,沒想到竟在他鄉落網。警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臺中市刑大偵三隊於查緝第四層藥頭後,向上溯源追查,發現47歲林男涉嫌販毒重大,他平日在北部活動,長期販售安非他命毒品給某藥腳,但記帳累計已達10多萬元都收不到現金,他因急於用車,見該藥腳有輛中古車,竟要求「以車抵債」、「以毒換車」,將車開走代步。
警方表示,經蒐證掌握林動態,他今年4月間開車到臺中交易毒品時,警方持搜索票、拘票將他逮捕到案。林沒想到,車尚未過戶,就遭警逮獲,他坦承販毒,加上藥腳指證歷歷,警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