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案分回房地 國產署標脫9社區進帳逾88億

財政部今年已分回房地共23個社區299戶。(圖/記者陳韋帆攝)

記者陳依旻/臺北報導

財政部國產署副署長李政宗今(28)日公佈最新統計,自93年至109年12月,國有土地累計參與都市更新案件1,517件,面積達83.85公頃,已調配15案予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松山分局等19個機關作爲中央機關辦公廳舍使用,面積5萬2,232平方公尺。

已分回房地共23個社區299戶,其中10戶已撥用提供予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社會住宅,已標售178戶,標租1戶,目前9個社區已全數標脫,爲國庫入帳88億3千萬餘元。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46條規定公有土地建築物,除另有合理利用計劃,確無法並同實施都市更新事業者外,於舉辦都市更新事業時,應一律參加都市更新;國有非公用土地依該規定辦理分配更新後房地優先調配作中央機關辦公廳舍或社會住宅,餘依實施者規劃產品內容參與分配,後續採標售或標租方式處理,增加國庫收益併兼顧社會公益性

李政宗強調,國庫署都先看社會住宅或辦公廳舍需求,若無需求才會依照產品定位來標售或標租,估價委員也都是依實際市價查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