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柯P砸4300萬商辦當包租公! 原承租人:6月被告知屋主更換 租約到明年4月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本報資料照片)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被踢爆,今年5月斥資4300萬元,購入位於林森濟南路口的48.76坪商辦,柯聲稱以選舉補助款購入,將設「個人辦公室」,但隨即被揪出,目前該地點由「先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使用,這間公司的負責人是「桂焌傑」,與前立委羅福助助理同名同姓。《中時》獨家取得桂焌傑聲明,證實今年6月被告知屋主已更換,但租約延續至原租約期限。

臺北市議員林延鳳今(26)召開記者會,指出柯文哲今年5月10日以本人名義,用4300萬元現金購入位於「林森濟南路口」濟南大樓三樓之48.76坪商辦。柯文哲上午離開黨部時迴應,選舉補助款參照其他黨的慣例,在民衆黨規定,選舉補助款3分之1要歸中央黨部,3分之2可以歸個人,他參考其他總統候選人的例子,用那個錢去要設一個個人的辦公室,長期要用的。媒體追問是個人的還是黨部辦公室?柯說,「我個人的」。

名嘴溫朗東稍早質疑,「柯文哲又說謊」,柯文哲說林森南路4300萬元現金購入的房子是拿來當「個人辦公室」,但林延鳳議員派人到現場探勘,該辦公室正由「先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房客公司負責人桂焌傑,與羅福助助理同名同姓。

據瞭解,桂焌傑1995年曾擔任羅福助助理,現爲民進黨立委許智傑特助,桂焌傑迴應《中時》,房東今年6月告知已經更換屋主,但當時並不曉得新屋主是柯文哲。

桂焌傑發出聲明,全文如下:

有關今日柯文哲買下中正區林森南路之商辦,並租予他人使用。事實爲該商辦原承租人並不認識柯文哲,該租約源始也與柯文哲無關。

該辦公室自民國101年起年即已開始租用,每兩年換約一次,租約至114年4月止。承租戶並不認識柯文哲,但確實於今年六月被告知屋主已更換,但租約延續至原租約期限。

承租人乃與柯文哲並無私交,只是單純的屋主換人並持續租約,請媒體先進莫再打擾承租人。

許智傑辦公室則聲明指出,針對今(26)日下午媒體詢問,桂焌傑是否擔任民進黨立委許智傑特助一事,許智傑國會辦公室表示,經查許智傑辦公室目前只有一名黃姓特助,許智傑辦公室助理、職員也沒有姓桂的員工,特此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