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留4月大女嬰在家活活餓死 母親遭羈押禁見

高雄大社區23日發生幼童死亡案,幼童的母親陳女遭橋頭地院(見圖)羈押禁見。(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大社31歲陳姓女子未婚懷孕,先後生產兩女,但兩名生父對兩女兒不聞不問,由陳女獨自照顧兩女兒。陳女平日與4個月大的小女兒一起居住,大女兒交給母親照顧。未料陳女日前將小女兒留在家裡而獨自外出,當她回家時已發現小女兒死亡,通報社會局。

橋頭地檢署依殺人罪,認爲陳女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所涉爲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24日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辦案人員研判,陳女平日無業,她於9月15日未將小女兒送託,直到23日發現小女兒死亡而通報社會局。研判陳女至少超過一週沒有理會小女兒,將小女兒獨自留在家而外出,導致小女兒餓死。小女兒的生父對其日常並不理會,由陳女獨自照顧小女兒。檢方將擇日解剖,釐清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