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上櫃科技公司官司敗訴股價將跌 董娘內線交易把錢藏保險箱
▲上櫃公司董娘因公司官司敗訴股價會下跌,竟偷偷內線交易。圖爲示意圖。(圖/記者湯興漢攝)
知名上櫃公司董事長夫人阮姓女子與董事長何姓女秘書,得知公司的智慧財產權官司敗訴,須賠償15億多元,股票將大跌。爲降低手上股票損失,竟搶先賣出持股,分別獲得335萬及198萬,遭依內線交易等罪送辦。臺中地院審結,將阮女判2年,緩刑5年;何女判1年半,緩刑3年。2人各應支付國庫100萬及50萬元,並沒收不法所得。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某上櫃科技公司2011年從知名上市大立光電公司挖角鄒等4人,並將大立光營業秘密提供給該科技公司使用,同時將部分技術內容向智慧財產局及美國、中國申請專利,侵害大立光著作財產權及營業秘密。
大立光向智慧財產法院訴請對該科技公司及相關人士請求排除侵害、確認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爲大立光所有,並請求連帶給付15億2千多萬元損害賠償。智財法院2017年10月底辯論終結,同年12月6日宣判,判該科技公司與相關人士應賠償大立光15億2千多萬及利息。
由於該科技公司實收資本額爲9億3千多萬元,賠償金已超過一個資本額以上,已對該公司營運及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宣判時就是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消息明確時點。林姓董事長判決當天得知結果,認爲可能影響進行中的現金增資案,決定隔日招開臨時董事會,擬提案撤銷增資案,同日晚間透過電話聯繫董事會賴姓、許姓、李姓成員,告知敗訴及開臨時董事會訊息,並交代財務部經理處理取消增資案相關事宜。
豈知,阮姓董娘偶然間聽到先生用電話談論敗訴事件,以臺語說「啊,壞了」等語,得知可能面臨鉅額賠償,導致公司股價下跌,竟偷偷用電腦的股票下單軟體,將自己持有的公司股票37萬多股。以消息公開後10個營業日收盤平均價格48.81元計算,共獲取不法利益335萬餘元。
阮女再委請不知情的親友提領包括交割後335萬餘元共400多萬元,再藏放在住家的保險箱內。結果仍遭檢調盯上,認爲她涉及內線交易,2018 年7 月20日下午調查員持搜索票前往並查獲不法所得。
另外,董事長何姓女秘書在召開臨時董事會當天上午得知消息,擔心自己持有的股票價格下跌,爲規避損失,上午9點多立刻電話聯繫不知情的證券公司營業員賣出21萬1000股,不法利益爲198 萬5809元。
合議庭審酌,阮、何2女雖坦認犯行,但不思遵守法律規範,進行內線交易,破壞證券市場估開透明交易秩序,危害投資人及交易市場運作資訊平等性、公平性。阮女分次提領轉帳意圖掩飾犯行,依內線交易罪判1年9月,洗錢罪判8月,應執行2年徒刑,緩刑4年,支付國庫100萬元。何女則依內線交易罪判1年6月,緩刑3年,支付國庫50萬元。 2人不法所得除該發還被害人外,其餘全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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