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臺鐵勞資協商 這7項子法優先談
臺鐵勞資協商 這7項子法優先談。(本報資料照)
交通部15日完成跨部會討論定調「臺鐵公司推動會報」進度後,16日臺鐵局更與工會舉辦勞資協商,會中敲定16項子法中,公司章程、董事會組織等7項目會優先討論,工會表示,希望在三個月內達成共識。
臺鐵公司條例三讀通過後,公司化的腳步未因此暫緩,交通部15日與人事總處、主計總處召開跨部會,就臺鐵公司化後16項子法執行規劃及進度做討論。交通部官員指出,此次會議爲「臺鐵公司推動會報」,原則上每個月會召開一次追蹤後續進度,已要求臺鐵局要把子法定出來,在12月底前完成核定,由於時間緊迫,希望這兩週就開始着手。交通部主要分成「組織管理組」由人事處負責以及會計處主責的「財務資產組」兩部分負責相關審查。
臺鐵局16日更與工會召開勞資協商,達成共識,16項子法中有7項會優先討論,如下:「公司章程」、「公司組織章則」、「從業人員薪給管理要點」、「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董事會組織章則」、「使用公有不動產辦法」、「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
臺鐵局副局長馮輝升指出,名稱仍是暫定,未來仍會繼續與工會開會,會由各分組組長、召集人等依照不同情況分層處理。臺灣鐵路工會秘書吳長智表示,今日會議僅確認未來討論大方向,細節仍待後續討論,希望子法可以在三個月內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