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新竹市警界弊案 高官宋瑞展涉貪遭起訴續押

新竹市警局保安科秘書宋瑞展。(中時資料照片)

新竹市警局保安科秘書宋瑞展因涉嫌收受電玩業者賄賂,今年6月4日遭收押禁見,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刑法第268條及貪污治罪條例第7條等罪嫌起訴,2日偵查中聲請羈押,訊問程序中,法官認爲宋瑞展屢次供詞均有出入、與證人說法有歧異、帳冊內容迥異,當庭諭知羈押。

竹市警界高官宋瑞展涉貪案,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起訴,2日移審法官當庭諭知羈押。(邱立雅攝)

臺北市調查處接獲檢舉查獲新竹市劉姓電玩業者帳冊,發現新竹市警局多名現職、退役警察涉嫌收受賄賂,其中關鍵人物爲時任保安科秘書宋瑞展因投資劉男旗下多家遊藝場賺取紅利,以及劉因認爲需要打點新竹市警局以規避臨檢查緝,找上宋瑞展幫忙。

竹市警界高官宋瑞展涉嫌收受電玩業者賄賂,2日遭起訴並續押。(邱立雅攝)

2日訊問程序中,宋瑞展神情略減緊張,多次將投資紅利與電玩界者打點費用混淆,經法官提醒,才坦承從2023年5月起至今年4月爲止,每月收取4到5萬元不等的投資紅利,以及25萬元打點用公關費,並非起訴書上載明的每月38萬元等。

法官訊問時指出,是否以女兒名義同時由電子游藝場製作採購器材爲名目,多次送交紅利與賄款給宋?宋則坦承犯罪,並且已將300萬犯罪所得全數繳回,其中每月25萬的公關費分配10萬予督察科、10萬予行政科,剩下5萬則是自己的走路費,不過這些錢並未實際發出。

不過法官發現,宋瑞展在偵查中供詞前後不一,宋瑞展則辯稱是因最初筆錄訊問時,自己因兩日未能服藥,精神狀態差,「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對此法官並不採信。

目前其餘被告均交保,檢察官認爲宋瑞展仍有高度的串勾可能性,且所犯貪污治罪條例10年以上重罪,現仍有抽白單案持續偵辦中,有重罪逃亡之虞,且宋瑞展在大陸有銀行帳戶並定期匯款,兒女均在海外工作,有潛逃的能力及可能性,尤其通緝中的退警彭武賢,7月回臺後遭到限制出境,在限制航運海運等情況下仍不知所蹤,高度懷疑已潛逃出境,顯見在警界「人面廣泛」,建請法官繼續羈押、採科技監控或重保。

宋瑞展聽聞後雙手掩面,並強調自己去年罹患癌症,羈押4個月已錯過回診時間,且3日是高齡91歲的母親生日,盼能給予交保,語氣一度哽咽。

最終法官認爲,宋瑞展屢次供述都有出入,與劉姓業者說法有歧異,與帳冊內容迥異,2日當天的供述加上起訴書記載涉貪不法所得,尚屬鉅額,時間亦長,足認涉犯刑法第268條與貪污治罪條例第7條等罪,因屢次供述內容有出入,且屬重罪,足認串勾之虞,且宋位居警界高位,子女均在海外,有逃亡能力,重罪逃亡爲人性,有逃亡之虞,綜合考量全案犯罪情況,當庭諭知羈押。

據瞭解,新竹市警局待收到起訴書後,將予以二大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