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岸郵包直寄50元假幣!苗栗女「娃娃機店洗真幣」 警查獲1815枚
▲苗栗市娃娃機店有人利用換幣機以50元假幣兌換10元真幣,場主發現報警、當場查獲。(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記者蔡文淵/苗栗報導
苗栗縣一名張姓女子日前拿一包50元假幣到苗栗市一家娃娃機店兌換10元真幣,場主發現有異報警,當場查獲張女身上有38枚50元假幣,後來在她家搜出1777枚假幣,換算相當新臺幣9萬餘元,全案將依詐欺及行使僞造貨幣等罪嫌移苗栗地檢署偵辦。
苗栗警分局北苗派出所12月6日15時許接獲報案,苗栗市區一家娃娃機店內有人持僞造50元硬幣兌換真幣,員警獲報立即到場處理。
娃娃機場主黃姓男子表示,他場內兌幣機提供換鈔、兌幣服務,他上個星期去臺灣銀行換錢,就發現10多枚的50元假硬幣,直接被臺灣銀行沒收,所以最近都常常到店裡巡視順便整理娃娃機,沒想到當天正在店裡,就發現女子進來店裡一直投幣換錢,手上還有一包50元硬幣,他覺得有問題、也很生氣,沒想到換假幣被他當場抓到,直接報警處理。
警方初步調查,36歲的張姓女子辯稱日前在網路聊天平臺認識一名大陸男網友,該男子提供新臺幣50元硬幣2000個,從對岸發郵包直寄來臺,要張女兌換10元硬幣,並以2萬元當作報酬,只要交付該名男子8萬元,沒想到張女在兌換時被娃娃機店業主發現,通報警方當場查獲。
▲▼張女家中查獲50元假幣1千8百餘枚,價值9萬餘元。(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警方後來到張女住處取獲尚未兌換之僞造50元硬幣共有1千8百餘枚,換算相當新臺幣9萬餘元,全案將依詐欺及行使僞造貨幣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對於張女說詞,警方目前持保留態度,並將持續擴大追查來源,以免流入市面妨礙金融秩序。
苗栗警分局嚴正呼籲民衆,行使僞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依刑法可處3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而觸犯相關法律,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50元假幣相當粗糙,肉眼容易辨識,只能利用換鈔機兌換,沒想到當場被業主查獲。(圖/記者蔡文淵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