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義交比中指酸警廢物 他嗆「用社維法辦我啊!」如願了

臺北地方法院大門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梁姓男子今年8月對義交比中指,員警上前勸阻時,他嗆「用社維法辦我啊」,臺北市信義警分局移送後,臺北地方法院考量樑男否認犯行,依在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裁定處罰8000元。可抗告。

今年8月15日晚上,樑男在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與信義路4段口,先對義交人員手比中指及以「我專門在搞警察的啦!」等不當言詞對其相加,又對現場員警數度以「用社維法辦我啊!」、「罰6000塊而已!」、「惱羞了嗎?沒辦法教我閉嘴?」

樑男嗆「某些警察都是廢物啦!」且經制止後仍不願改善,經告知違反社維法並請他配合返所說明時,他不願配合通知並意圖離開現場,警方強制帶返所製作警詢筆錄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