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手!企業逐浪併購重組大時代

本報記者 郝亞娟 張榮旺 上海 北京報道

併購重組的熱潮正蔓延至各行各業。證監會主席吳清在國際金融領袖投資峰會上披露了一組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全市場併購重組超3000起,自9月份“併購六條”發佈以來,已有260多家上市公司披露資產重組事項。

與此同時,各地也陸續推出相關政策。12月10日,上海市政府辦公廳正式發佈《上海市支持上市公司併購重組行動方案(2025—2027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提出十二項目標任務。

復旦大學馬克思主義研究院青年副研究員、創新與數字經濟研究院兼職研究員畢睿罡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採訪時指出,通過併購來做大做強,已經是上市公司實現產業升級的重要手段。比如,想要鞏固核心業務,實現產業鏈上下游的協同,或者進入某個新興領域,都離不開併購這一渠道。他舉例道:“最近大熱的小米汽車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他們在宣佈造車後,迅速通過股權投資的方式,投資了包括蜂巢能源、禾賽科技在內的多家汽車零部件公司,不僅在技術上形成協同,還打下了紮實的供應鏈基礎。”

各地政府發力

《行動方案》重點推進兩個方向:一方面,聚焦新質生產力強鏈補鏈,推動優質上市公司、產業集團加大對產業鏈相關企業的資源整合,支持收購有助於強鏈補鏈、提升關鍵技術水平的優質未盈利資產。另一方面,推動傳統行業轉型升級,鼓勵傳統行業上市公司開展同行業、上下游併購,圍繞產業升級、尋求第二增長曲線開展跨行業併購。

上海市國際股權投資基金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領中資本管理合夥人黃岩表示,《行動方案》不僅設定了明確的目標,還在具體數字和時間節點上進行了明確的規劃,將會吸引國內外更多的併購資源向上海集聚。除了爲上市公司和創業企業帶來積極的利好效應外,該政策也對股權投資機構產生了積極影響。特別是第六條,它強調了併購基金的作用,通過發揮鏈主功能,開放平臺和資金渠道,吸引了衆多投資機構對優秀企業的投資,使得PE/VC能夠更好地推動科創行業的發展,爲投資早期和小型企業提供了長週期的解決方案。同時,它也解決了PE/VC機構在投資過程中面臨的退出難題,從而增強了股權投資市場的流動性。推動了產業資源整合升級,創投機構將加大產業鏈整合佈局,與上市公司聯合設立併購基金,加速併購基金成長。併購基金成爲解決退出難題的有效方案之一,推動了產業升級和資金循環。

記者瞭解到,上海國際股權投資基金協會與多家會員單位,在《行動方案》出臺當日成立了“併購投資專業委員會”。該委員會致力於共同籌劃併購服務平臺,旨在不斷整合產業資本、金融機構以及專業服務機構等多方資源。併購投資專委會將有助於構建上海併購標的儲備庫,確保併購項目的合規高效對接,推動上海股權投資行業共同提升併購市場的質量與效率。上海正着力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併購生態系統”,協會將攜手會員單位與更多的股權投資機構一同推動《行動方案》的落地和實施,促進上海成爲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先行區和示範區,向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目標邁進。

除了上海,多地政府也在部署政策支持上市公司併購重組。例如,《深圳市推動併購重組高質量發展的行動方案(2025—2027)(公開徵求意見稿)》提出到2027年年底,推動深圳境內外上市公司質量全面提升、總市值突破15萬億元;推動併購重組市場持續活躍,完成併購重組項目總數量突破100單、交易總價值突破300億元,形成一批優秀併購重組案例。

11月底召開的安徽省政府第55次常務會議上,審議《安徽省支持企業開展併購重組的指導意見》《安徽省支持企業開展併購重組若干政策》等。會議指出,支持企業開展併購重組,是搶抓產業發展新週期、資本市場新機遇的重大舉措。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尊重企業意願前提下,政府全力做好服務,幫助企業解決信息對稱、審批辦理、投融資、跨境併購等方面面臨的難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開展多元化併購重組,提高併購重組對接效率和成功率。

要警惕短期炒作

在“併購六條”和各地政策催化下,企業如何逐浪併購重組大時代?

上海國有資本研究院院長羅新宇在 “2024中歐金融與投資論壇暨CLF50冬季會議”上指出,中國已經進入勝者爲王的“存量時代”。大企業將成爲產業鏈的核心,“做大做強做優”是中國企業在這個時代的必然選擇,而整合成爲關鍵手段。他強調,推動併購的過程應該是由市場化驅動,而不應依靠行政力量。同時,國資的功能也在發生轉型,從過去單純追求自身發展,到現在更關注科技創新、產業戰略和國家安全這三大核心功能。

深圳東方港灣投資董事長但斌指出,企業通過創新和競爭而非併購和炒作市值來實現長期發展。“併購並不是偉大公司發展的主要方式,優秀的企業應通過原創性技術和主營業務的發展來獲得成功。很多通過併購發展起來的企業雖然在二級市場被頻頻炒作,但最終可能並未創造真正的價值。對於當前的資本市場短期炒作和不健康的併購行爲,呼籲證監會推行更有利於市場長期發展的改革。”

道禾長期投資董事總經理張乃軍認爲,當前併購市場中,部分併購交易依然是炒殼、炒市值,導致了大量商譽的產生,這種做法缺乏長期效益。監管層推動的併購案例制(類似於陪審團制度)對於市場的影響深遠,目的是將好的資產做成流動性強的上市公司。併購的本質是使資產具備流動性,併爲未來的資本市場提供支持。

針對各類風險防範,《行動方案》也提到,注重防範併購重組過程中財務造假、資金佔用、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爲,增強監管溝通和引導服務,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做好財務、法律等盡職調查,合理設計交易條款,規避併購重組中可能存在的商業風險;規範對資產定價和交易環節的監督約束,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引導交易各方規範開展跨國併購。

(編輯:朱紫雲 審覈:何莎莎 校對:張國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