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性侵「小1親妹妹」5年 一審認罪竟喊這理由上訴

南韓一名年輕男子辣手摧花的對象竟是年幼的親妹妹,暴行持續長達5年。一審判刑12年,他卻以「刑期太重」爲由上訴。(示意圖/Shutterstock)

南韓最近傳出一起令人髮指的性侵慘案。一名22歲男子5年前開始多次性侵當時才小學1年級的親生妹妹,甚至害她流產,雙親卻視若無睹。地方法院上月判處這名男子坐牢12年,被告與檢方日前都提了上訴,男子表示「刑期太重」,檢方的理由則是逆倫犯行惡性重大卻「量刑過輕」。

南韓《韓國日報》、News 1通訊社等多家媒體5日報導,大邱地方法院安東分院11月16日宣判一樁性侵案。22歲的A男從2018年開始多次性侵自己的親妹妹B女,當時他17歲,妹妹才念小學一年級,案發地點就在慶尚北道榮州市的自宅。其後長達5年時間,A男多次對B女伸出狼爪得逞,甚至威脅B女「告訴爸媽就要妳的命」、「不聽話就宰了妳」就範。B女曾因哥哥的獸行懷孕流產,然而她向父母表白受害情節時,父母竟以子女太多爲由未予理會,導致她持續受害。

身心受創的B女轉向小學的性暴力諮詢教師吐苦水,教師大爲吃驚並立即報警,A男惡行這才曝光。後來有關單位強制這名受害女童與家人分開生活,安排她住進某處保護所。B女的辯護律師陳述,被害人每個星期遭受1到2次性暴力,B女主張A男務必受到嚴懲。檢方認爲A男「惡性重大」,求處有期徒刑15年。

法院認爲,犯嫌以親生妹妹爲侵害對象,罪行相當嚴重,被害人在原本應該最是安全的家庭空間遭受家人傷害,未獲應有幫助,不僅經歷流產,甚至考慮過「極端的選擇」自我了斷,痛苦難以估量。A男涉嫌違反性暴力犯罪處罰相關法律、性侵未滿13歲未成年者等罪名,一審刑事判決遭處12年徒刑,必須接受性暴力治療,7年內不得於兒紹相關組織與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就業。

審判過程中,A男承認所有犯行之餘竟不滿表示「量刑太重」,週一(4日)提出上訴。檢方表示,「逆倫的人面獸心罪犯」持續獸行5年,惡性重大,然而一審「量刑過輕」,同樣於4日提出上訴。

上訴消息曝光後,不少民衆十分同情B女遭遇且義憤填膺,對她以後日子怎麼過下去甚表憂心;對於A男一審判處12年,許多網友直言「判得太輕」、「不該判無期徒刑嗎?」、「應該處決!這還是人嗎?」;也有人批評南韓性犯罪法律太薄弱,「法官減少量刑還接受上訴,令人感嘆」;也有人怒斥這對兄妹的雙親太過分也應該受懲,「難道不算虐待兒童嗎?」、「知情卻袖手旁觀,這算不算教唆性犯罪或幫助犯?」,家中其他子女在如此父母教養之下前途堪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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