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賦予各城市房地產調控自主權 允許取消或調減限購政策
本報記者 陳雪波 盧志坤 北京報道
7月21日,新華社受權發佈《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該文件已經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被審議通過。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在本次文件中,多次提及住房相關的內容。比如,《決定》再次提及住房租購併舉、支持城鄉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等。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此次文件也意味着三中全會後,中國式現代化改革正式啓動。房地產領域的表述非常重要,有極強的前瞻性意義。
支持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文件要求,加快建立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滿足工薪羣體剛性住房需求。支持城鄉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本次《決定》給了地方政府更大的操作空間:充分賦予各城市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自主權,因城施策,允許有關城市取消或調減住房限購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改革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和商品房預售制度。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
嚴躍進認爲,在本次文件中,房地產政策內容是放在“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體系”的大框架下進行的。其含義在於,要從民生的角度思考新一輪工作,尤其是要從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解決角度進行。房地產工作的定位非常清晰,一定要從人民的導向進行,從人民羣衆關心的問題進行,包括購房的問題、房價的問題等。後續更是需要研究新一輪改革時期老百姓住房民生的新訴求和新需要,立足需求謀劃發展。
此次對住房的發展,提及“加快建立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嚴躍進分析指出,新一輪發展中最核心的住房制度即爲“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該制度將貫穿新一輪房地產發展的整個週期。而要積極推進該制度,房地產發展新模式也需要積極推進。此類表述,對我們清晰理解住房制度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啓示。
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
在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方面,本次文件提出,將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險、住房保障、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等享有同遷入地戶籍人口同等權利,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此外,還將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建立自願有償退出的辦法。
《決定》再次就農村集體建設性經營用地作出說明,提出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
文件指出,要優化土地管理,健全同宏觀政策和區域發展高效銜接的土地管理制度,優先保障主導產業、重大項目合理用地,使優勢地區有更大發展空間。建立新增城鎮建設用地指標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協調機制。
此外,建設用地二級市場方面也將加速。未來將探索國家集中墾造耕地定向用於特定項目和地區落實佔補平衡機制。優化城市工商業土地利用,加快發展建設用地二級市場,推動土地混合開發利用、用途合理轉換,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開展各類產業園區用地專項治理。制定工商業用地使用權延期和到期後續期政策。
“此次文件系統全面,涉及住房制度和房地產發展新模式、住房需求的多維度內容、市場與保障的關係、市場與政府的關係、金融與稅收的工作等,系統全面,具有非常強的指導性。”嚴躍進預測,隨着今年下半年各地房地產企穩態勢的出現,一些重要的改革工作將持續推進,是我們後續要重點關注的要點和方向。
(編輯:盧志坤 審覈:童海華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