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節與清明節重疊 內政部修正102年4天連假
內政部25日修正發佈「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未來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天時,兒童節將提前一日放假,而如果剛好爲星期四,則延後一日放假,因此也可能成爲4天連假的情形。
內政部表示,民族掃墓節定於清明日,而清明日並非固定日期,過去60多年來大多落在4月5日,民衆因此誤以爲民族掃墓節固定在4月5日,而根據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資料顯示,未來20年間,清明日每隔2年即連續2年落在4月4日,今年適逢民族掃墓節與兒童節同天,也沒有補假規定,民衆感覺「少放一天假」。
對此內政部考慮到2個放假日重疊,與放假日逢例假日是否補假的情形不同,而且兒童節放假是爲了凸顯對兒童主體的重視,民族掃墓節放假則是爲便利民衆返鄉祭祖,慎終追遠,兩者放假目的與進行活動不同。
爲保障民衆放假權益,內政部做出修正,未來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天時,兒童節提前一日放假,而適逢星期四則延後放假,如此將形成2至4天的連假,至於102年的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由於同天且爲星期四,將形成星期四至星期日的4天連假。
此外,除現行辦法規範的紀念日及節日以外,對於具有特殊意義之日,常有統一明定,以資慶祝或舉辦活動的需要,因爲這類活動日與現行辦法所定,具有歷史緣由或民俗傳統的紀念日及節日性質並不相同,爲符實際需要,增訂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訂定實施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