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女網友遭蚊叮 色老爸稱「我幫你擦藥」帶入房間硬上

兒子女網友遭蚊叮,色老爸稱「我幫你擦藥」帶入房間硬上。(達志影像)

一名盧姓男子見到兒子與女友帶一名女網友到農舍遊玩,深夜時因女網友遭蚊子叮咬在客廳擦藥,盧自稱可以替她塗抹,見到兒子在客廳,還自稱「在客廳塗藥不好看」,要帶她到房間內擦藥,未料一進入房間內,立刻強行性侵女網友,一審及二審盧男均遭判3年6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盧男的兒子想要介紹女網友A女給友人認識,於是邀約他到自家農舍喝酒,A女喝到一半上完廁所出來後,剛好盧男的兒子帶女友下山買東西,於是就到外面草皮上與其男友講電話。但因其腿部遭蚊子咬而拿出藥塗擦,盧男見A女在塗藥,主動向她說可以幫忙塗擦。

但是盧男竟然在兒子回到家後,當着兒子和女友的面,對A女說在客廳擦藥不好看,要換地方擦藥爲由,帶她進入房間,未料一進入房間後,就伸出鹹豬手亂摸,並將她抱到牀上,並強力抵抗,以但當時A女覺得房外全都是盧男親友不敢作聲大叫,隨即遭到性侵得逞,A女事後在房間內哭泣。

隨後盧男的兒子以及女友進入房間內詢問她發生何事,才知道她遭到侵害,兒子的女友立刻安慰她,A女接着離去立刻報警。

盧男在一審時坦承犯行,但竟然向法官表示,她沒有造成女方身上受傷,手段不算兇殘,請求法院從輕量刑,但法官認爲,盧男利用與被害人獨處機會性侵,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原本法定刑度,並無明顯過重情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

盧男不服上訴,提出願意與女方以30萬至50萬元和解,但A女不願意,臺中高分院尊重女方意願,認定原審量刑妥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刑度,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