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6交機延宕 特別預算恐失效

第十六任總統副總統今就職,總統府前昨進行預演,國軍F-16V戰機飛越上空。記者林伯東/攝影

美國近年不斷強調臺海局勢緊張,但對臺軍售卻屢傳延宕。美國衆議院今年二月統計,延宕品項高達十九筆,共計二百廿億美元。除了先前曾被點名的魚叉飛彈、刺針飛彈、海馬士火箭等武器,問題真正嚴重的,是六十六架F-16戰機。因爲這筆將近新臺幣兩千五百億元的購機案,是以特別預算編列,特別條例的時效只到二○二六年,以如今進度來看,幾乎不可能在期限內全數交機,除非立院配合修法展延條例,否則恐面臨無法付款的窘境。

二○一九年八月,美國政府宣佈,售臺六十六架F-16C/D Block70戰機。同年立法院制訂「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以此法源通過總額二四七二億元,代號「鳳翔專案」的特別預算。條例明定,執行期限爲二○二○至二○二六會計年度。時任國防部長嚴德發表示,二○二三年將交付首批兩架,二○二六年度完成交機,全案結束。

然而,原訂去年就應交機的頭批兩架飛機,如今預定交付時間,已拖到今年第三季,進度落後整整一年。其原因除了新冠疫情與俄烏戰爭外,依據美國媒體披露,也與我方選用機上裝備的整合有關。

我方一方面宣稱,二○二六年交機目標仍可達成;同時從時任駐美代表蕭美琴以下,持續透過美國國會施壓,希望及時交機;但美軍方面認爲,不可爲趕進度犧牲測評,否則勢必影響未來服役安全。對方並表達,武器交貨延宕,如今已是全球普遍現象,絕非獨薄臺灣,我方應配合延長計劃時程。

軍購案若循一般年度預算編列,延長年限難度不大,但鳳翔專案是特別預算,法律明定二○二六年度就得結案。唯一解套途徑,是立院配合修法,但如今立院已非民進黨說了就算。尤其美國政府的海外軍售(FMS)制度,對交貨延宕等狀況,沒有任何賠償條款,勢必又激起「冤大頭」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