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得好!四川一男子花100萬買了10噸白酒放家中,卻被罰款2.3萬

1.案情回顧

劉某,這名四川瀘州古藺縣的男子,最近因爲家裡的“存貨”攤上了事兒。事情得從他花了100萬元買了10噸53度白酒說起。按理說,買白酒是個人自由,沒什麼問題,但問題出在他把這些白酒全都放在了自己家裡。

劉某的家是一棟居民樓,他把這些白酒放在一樓的門市裡,周圍還堆滿了紙殼、木板等可燃物。

說白了,家裡儼然成了一個小“倉庫”,而且還是個火災隱患嚴重的倉庫。

消防部門在一次例行檢查時發現了這一情況,立刻對他發出了整改通知,要求他馬上清理這些白酒。

但劉某並不以爲然,覺得自己不過是爲了方便存放,沒必要大驚小怪。誰能想到,事情發展到消防部門不僅沒撤銷處罰,還對他做出了2.3萬元的行政罰款決定。

劉某自然不服,認爲自己花了大價錢買來的東西放在自家,憑什麼要罰我?於是他將消防部門告上了法院。他的理由是,這些白酒是自己合法購買的商品,放家裡是爲了方便經營,不覺得有什麼問題。

可法院的判決卻並沒有站在劉某這邊。

法院認爲,根據消防部門的檢查結果,劉某的白酒存放方式確實存在嚴重安全隱患,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尤其是住宅區不適合儲存如此大量的易燃物品,存在極大的火災風險。

最終,法院維持了行政處罰決定,劉某的白酒也不得不搬運至酒廠進行存放。

2.法律分析

從法律角度來看,劉某的行爲確實觸犯了我國的消防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明確規定,居民住宅區內不得儲存大量易燃易爆物品。這條法律的初衷其實很簡單,就是爲了保護居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劉某的情況,屬於典型的居民區內儲存大量易燃品。10噸53度的白酒,且不說價值不菲,光是這高度數的酒精就已經構成了極大的火災隱患。再配合周圍的大量可燃物,一旦有火星,後果可能不堪設想。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類似劉某這種行爲,屬於典型的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爲,因此消防部門對其處以罰款並責令整改是完全有法律依據的。劉某的辯解雖然是基於個人方便,但法律並不允許以個人方便爲藉口而忽視公共安全。

3.案件評論

案件一出,網友們紛紛表示:“罰得好!”10噸高濃度白酒放在家裡,真的是在“玩火”。

有網友戲謔道:“難道是想在家裡釀個火鍋嗎?”玩笑歸玩笑,這個案件其實給我們提了個醒:無論你多有錢,買了多少貴的東西,安全問題都不能忽視。

你怎麼看?如果你是劉某,你會把10噸白酒放家裡嗎?

免責聲明:本文根據真實案例改編,文中當事人均爲化名,本文不構成任何法律意見或建議,僅供讀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