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鄰長交通津貼? 黃偉哲:這是陷鄰長於不義!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鄰長爲法律規定的無給職,絕大多數鄰長會認同鄰長是「無給榮譽職」,發津貼來衡量實有陷鄰長於不義之嫌,市府認爲要慎重。(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多名市議員連署,要求市府編列鄰長工作交通補貼,對此臺南市長黃偉哲21日上午受邀參加虹韻文創中心開幕式時表示,鄰長爲法律規定的無給職,絕大多數鄰長會認同鄰長是「無給榮譽職」,發津貼來衡量實有陷鄰長於不義之嫌,市府認爲要慎重。
臺南市長黃偉哲面對要求發放鄰長交通津貼問題指出,臺南市裡鄰調整後,從原本的752裡、1萬4730鄰,調整爲649裡、9660鄰,鄰長在法律上爲義務之無給職,如以每人每月2千元來算,1年市府就要增加2億4千萬元,這對財政拮据,負債700多億的臺南市而言,很多民衆是不表同意的。
黃偉哲說,鄰長很辛苦,鄰長也是義務性質,臺南市義警、義消、民防、巡守、各志工約1萬4千多人,這都是義務的無給職,他們經常需要出勤,都要比照的話,對市庫及市民都會造成很大負擔,也失去志工的意義,市府認爲要慎重。
黃偉哲指出,如果發鄰長津貼是做人情,人情大家都會做,但如果是會增加下一代的負擔,就要三思而行,相信絕大部分鄰長而言,都會體認到鄰長系無給職、榮譽職的工作,以擔任鄰長爲榮譽,以發2千元津貼來衡量,會有陷鄰長於不義之嫌,所以這要慎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