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駁斥 民代吃毒品無罪是不實言論

法務部政務次長張斗輝澄清民代傳述的「吃毒品無罪」是不實消息民衆不要轉傳。(即時)

針對韓國妻舅雲林縣議員明哲,日前助選站臺時指稱即將修法「吃毒品無罪一事,法務部24日大動作舉行記者會提出澄清,常務次長張斗輝表示,對於持有新興毒品,修法擴大了4倍入刑範圍,持有、施用三、四級毒品,也要接受罰鍰及講習的處罰,絕對沒有「吃毒品無罪」,民衆不要任意轉任不實消息,以免觸法

李明哲是日前替參選立委的雲林縣副縣長謝淑亞站臺時,除了爲自己的姊夫韓國瑜及謝淑亞拉擡聲勢,並表示即通過的修法「吃毒品無罪」,是不公理法案,需要足夠的力量及立委席次抵抗這種不公理的法案。

李明哲發言的影片在Youtube傳播,法務部恐民衆誤信、誤傳,特別舉行記者會澄清。張斗輝表示,對於無法理由持有、吸食三、四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處1到5萬元的罰,另外須接受4到8小時的毒品危害講習,即使持有第三、四級毒品的數量低於入刑標準,還是要接受罰鍰及講習的處罰,沒有免罰情形

此外,張斗輝說,今年12月1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就加重販賣混合式毒品及對懷孕、未成年人販毒的刑度及擴大沒收、徹底剝奪毒販不法所得。

同時,對於新興毒品的散播,修法也將處罰持有第三、四級毒品的入刑標準,由原持有20公克以上降爲5公克以上,就處以刑罰,擴大了4倍入刑範圍,以遏止新興毒品的流通散播。

張斗輝強調,部分民代在修法前傳述的「吃毒品無罪」言論,與事實完全不符,民衆不要任意轉傳,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