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準「解凍」國民黨產4.6億 黨產會:一定提抗告

黨產會召開記者會。(圖/記者楊佳穎攝)

記者楊佳穎/臺北報導

針對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凍結永豐臺灣銀行、暫停兌領9張支票共4億6800萬元的款項國民黨日前分別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行政訴訟案。對此,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裁定在行政訴訟案確定前,應停止執行凍結帳戶處分,此案可抗告;黨產會也在下午召開記者會強調,對判決「礙難贊同」,一定會提起抗告,而下週也會盡快召開委員會議,決定進一步處置。

律師高涌誠今日在記者會中指出,身爲訴訟代理人,認爲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其實跟最高行政法院見解有所違背,「這當然也違背法律人對於法律的確信,所以認爲這裁定的確是違法的裁定,(黨產會)一定會提起抗告」;此外,他也指出,黨產會向永豐銀、臺灣銀髮函並非「行政處分」,但北高行卻任意代替黨產會認定,顯然逾越權力分立界線

黨產會主委顧立雄也說,還沒收到正式處分書,但認爲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沒看懂黨產條例第九條第六項的規定中,表明可以聲請複查範圍,與現在所涉及到的第九條第四項範圍不一致。

他進一步說,也就是現行爭議的爲第九條第六項,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發出的新聞稿中,都在論述第九條第四項,卻沒看懂第九條第六項稱可以複查的爲第九條的第一項,所以北高行認爲這不需要提起訴願,「我個人認爲這樣的見解是有誤的」。

顧立雄接着指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稱情況緊急,只因爲北市勞動局揚言裁罰,「我要請爲北高行,勞動局裁罰了沒?沒有,因爲國民黨有錢;所以國民黨到底在裁定當下,有沒有因此被裁處?沒有,國民黨還發了薪水;國民黨有什麼不可回覆的損害?我也沒辦法理解。」

他也說,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新聞稿來看,北高行似乎也承認了黨產會應該可以引用第九條第四項做出處分,而黨產會下週將盡快召開委員會議做進一步討論與處置,也會就違法部分依法提出抗告。

另外,針對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下午召開記者會,指顧立雄應立即下臺負責;顧也迴應,對於訴訟進行,就過去經驗,「勝敗是兵家常事,但沒走到最後的點,不要奢言勝負太早」,若國民黨團認爲這樣的申請停止執行被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打臉」,自己就應該下臺,「那我覺得廖國棟委員與他35位委員,申請大法官釋憲被不受理,那35位委員就一起下臺,我就陪他一起下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