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京華城1月23日首開庭 還不確定柯文哲是否出庭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本報系資料照/記者陳正興攝影
臺北地院分案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案,因重行羈押被告,打亂審理計劃,合議庭本訂庭期本月23日傳喚3名被告行準備程序,沒有安排柯出庭,受再羈押4名被告影響,傳喚對象可能調整爲優先審理在押者。
合議庭在昨天裁準羈押禁見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柯辦前主任李文宗之前,規畫23日上午9時30分傳喚臺北市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訂10時15分傳喚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訂11時傳喚李文宗。
不過,由於已新增4名羈押被告,合議庭認爲,傳喚的被告的順序有調整必要,原則上會以羈押中被告優先處理,目前還在協調聯繫。
柯黑「四叉貓」網爆查出「柯文哲下次開庭時間」,根據臺北地院3日公告的「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即有關柯文哲等貪污案庭期,承審「衛」股確實當天訂有3個庭期,不過,至目前爲止,應出庭審判的人有沒有柯文哲,還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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