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宣判了!“賈躍亭賠錢”
中國基金報 江右
曾經的明星股樂視網,造假引發的投資者索賠案,一審宣判!
中國基金報獲悉,投資者就樂視網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近日做出一審判決。樂視網要向投資者賠付20.40億元,賈躍亭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多個相關責任人在相應日期之後投資者買入的損失,承擔0.05%-2%範圍內不等的連帶賠償責任。
多家中介機構也承擔連帶責任。樂視網IPO的保薦人、主承銷商平安證券在10%範圍內與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利安達、華普天健等多個會計師事務所承擔0.5%-1.5%範圍內不等的連帶賠償責任。投資者對樂視網再融資的中介券商中泰證券、中德證券的索賠訴求被駁回。
2496名投資者訴訟2年迎判決
多位投資者起訴前已去世
作爲曾經的明星股,樂視網在2015年巔峰時,市值曾高達1700多億元,而後曝出造假退市,高位買入樂視網的投資者損失慘重。在樂視網被認定造假後,曾經買入樂視網投資者便開始了索賠訴訟。
北京金融法院民事裁決書顯示,原告投資者對樂視網、賈躍亭、賈躍民、吳孟等個人以及樂視網曾經的中介機構平安證券、中泰證券、中德證券、利安達會計事務所、華普天健會計事務所等提起普通代表人訴訟。北京金融法院於2021年5月7日受理。而後法院確定本案具有相同種類訴訟請求的權利人範圍,經審覈,共有2496名投資者符合權利人範圍,成爲本案原告。其中有3名投資者在本案起訴前已去世,根據生效民事判決書、公證書記載,分別由其繼承人作爲權利人蔘加訴訟。
北京金融法院於今年2月4日、2月6日、6月21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法院表示,根據查明的事實,樂視網自2007年至2016年十年財務造假,其報送、披露的IPO相關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同時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披露爲樂視控股等公司提供擔保事項,未如實披露賈某芳、賈躍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諾的情況,還存在2016年非公開發行中欺詐發行的情況。法院認爲,對於上述虛假陳述行爲,樂視網存在故意。
法院判定,樂視網對原告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賈躍亭是樂視網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總經理、第一大股東,全面負責樂視網經營管理事務;應就原告投資者損失與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相關責任人賈躍民、吳孟等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法院判決,被告樂視網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投資者支付投資差額損失、佣金、印花稅等賠償款共計20.4億元。
多家中介機構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IPO保薦券商賠10%範圍內
樂視網IPO的保薦人、主承銷商平安證券,會計事務所利安達、華普天健等也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院表示,平安證券作爲樂視網IPO階段的保薦人和主承銷商,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內控機制執行不到位,出具的發行保薦書中發行人財務數據與實際情況不符,對樂視網虛假陳述行爲的發生存在重大過失。
法院表示,注意到樂視網的財務造假系實際控制人賈躍亭指揮組織其團隊策劃實施,手段較爲隱蔽。平安證券在獲取、查閱審計機構出具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基礎上,通過盡職調查未能發現相關異常情況,也受2010年當時的覈查手段和工具的侷限性的制約,對此不應無視。
法院表示,根據平安證券的過錯程度及上述分析的各方面因素,酌情確定平安證券就原告投資者損失在10%的範圍內,與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院判定,平安證券就原告投資者的損失,在10%的範圍內與被告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同時,曾爲樂視網提供中介服務的多家會計事務所也被判連帶賠償。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和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共同就原告投資者的損失,在 1.5%的範圍內與被告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共同就相應日期之後曾買入過樂視網股票的原告投資者的損失,在 1%的範圍內與被告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就相應日期之後曾買入過樂視網股票的原告投資者的損失,在 0.5%的範圍內與被告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編輯:喬伊
審覈:木魚
版權聲明
《中國基金報》對本平臺所刊載的原創內容享有著作權,未經授權禁止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授權轉載合作聯繫人:於先生(電話:0755-82468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