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立達告TVBS討25萬月薪勝訴 高院判雙方僱傭關係存在
範立達提告前東家TVBS確認僱傭關係,高院更一審判決他勝訴。(翻攝範立達臉書)
出身記者、名嘴的TVBS前法務室經理範立達,7年前無預警被資遣,他認爲遭TVBS違法解僱,提告請求確認僱傭關係,案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等法院17日判決雙方僱傭關係存在,TVBS除另外再給付範161萬餘元,並應自今年4月1日起,按月給付範25萬餘元月薪,直到他復職爲止。可上訴。
範立達自2005年4月進入TVBS工作,隔年被調升爲法務室資深經理,2015年TVBS進行改組人事異動,範不滿同年3月19日被無故資遣提告。全案一審僅判準14萬餘元;範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認定TVBS違法解僱,雙方僱傭關係直到2019年3月依然,再判TVBS應加碼賠償280萬元;範不服再度上訴,最高法院將全案發回,交由高院更審。
更一審合議庭認爲,TVBS並沒有因業務性質變更,需要減少勞工之,又未對範立達善盡安置之責;其次當時TVBS早已決定另聘他人取代範立達,是資方單方面要求範去職,範沒有答應,雙方並非合意終止僱傭契約。
另外,範立達後來擔任歐銻銻公司股東兼董事及負責人,被TVBS懷疑違反競業條,但法官查出,TVBS至少在2017年10月23日前便已知情,卻直到2018年7月5日以後才藉此主張終止僱傭契約,已逾除斥期間,其終止並不合法,因此雙方僱傭關係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