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如何推進?有哪些紅線?各地金融監管局作用幾何?來看六地最新表態
財聯社2月19日訊(記者 彭科峰) 2月19日上午,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天津監管局最新發聲,介紹轄區內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的進展和部署。
財聯社記者注意到,至2月6日金融監管總局召開專題會議部署落實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相關工作以來,目前已有天津、四川、重慶、雲南、廣東、內蒙古等六大省級行政的金融監管局就房地產項目白名單後各項工作召開會議。那麼,各地監管局都有那些共同點和不同的側重點呢?在協調工作中都劃定了哪些紅線呢?
省級監管局齊發聲:主要負責同志要帶頭負責
在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的推進中,各地監管局都在強調,主要領導同志要帶頭負責,確保各項工作穩步推進。
廣東監管局的在會議中要求,各監管分局要在當前已建立工作專班的基礎上,更加紮實推進工作。主要負責同志要帶頭負責、親自推動,依託本地協調機制促成各方會商,加強政企銀信息共享,研判本地房地產市場形勢和房地產融資需求,及時解決房地產項目融資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天津監管局指出,決定成立由局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天津監管局協調機制工作專班,加強統籌調度,紮實推進各項政策落細落實。各相關金融機構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一把手負總責的專項工作小組。
重慶監管局會指出求,各監管分局要抓緊成立工作專班,主要負責同志掛帥,積極參與本地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及時掌握存在的問題和落實的進展情況。
監管局如何推進?不斷細化 明確工作規則
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的落地,離不開各項規則的細化。 各地監管局都在強調,要不斷細化各項工作,明確工作規則,推進融資加速落地。
廣東監管局在會議中強調,金融機構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專門內部機制,明確工作規則,加快項目對接。對符合授信條件的項目,要建立授信綠色通道,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積極滿足合理融資需求。對開發建設暫時遇到困難但資金基本能夠平衡的項目,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通過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新增貸款等方式予以支持。
內蒙古監管局會議強調,各單位要密切協同聯動,明確責任、明確時限、明確舉措,推動盟市政府儘快建立城市協調機制,並同步開展項目清單篩選推送,儘早形成實物工作量。相關銀行機構要圍繞授信評估、分類融資、風險管控、溝通協調、對外宣傳等方面,細化工作要求,確保機制落地見效。
重慶監管局會議要求各商業銀行要在成立專項工作小組的基礎上,完善制度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儘快明確盡職免責認定標準和免責的條件,抓緊制定實施細則。要主動對接協調機制,對推送的房地產項目抓緊開展評估,加快授信審批,對符合條件的合理融資需求“應滿盡滿”。開展評估審覈過程中,對發現存在的困難要及時報告。對存在需要解決的問題,協調機制認真研究、針對性加以解決,努力推動轄內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天津監管局會議強調,要堅決貫落協調機制工作要求,督促指導金融機構特別是項目貸款主辦行按市場化、法治化要求自主評估項目可行性,對符合授信條件的項目,要建立授信綠色通道,積極滿足合理融資需求。
各省監管局側重點:免責認定 防範風險 三大工程
在強調貫徹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的同時,各地監管局也在免責機制、防範風險等方面有一些略微不同的說法和表態。
重慶監管局會議要求,各商業銀行要在成立專項工作小組的基礎上,完善制度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儘快明確盡職免責認定標準和免責的條件,抓緊制定實施細則。
四川監管局會議要求,各商業銀行要抓緊完善相關工作專班和房地產融資盡職免責實施細則。
雲南監管局會議要求,各銀行機構要平衡好融資支持和風險防範的關係。要加強貸款資金用途管理,嚴防信貸資金被挪用於購地或者其他投資。
天津監管局會議指出,落實好貸款“三查”、資金封閉管理等管理要求,嚴防形成新的融資風險。
廣東監管局會議要求,要求金融機構加強貸款資金封閉管理,嚴防信貸資金被挪用於購地或其他投資。
內蒙古監管局會議指出,相關銀行機構要聚焦經營性物業貸款、存量到期業務接續展期、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服務“三大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用足用好政策。
各地監管局地位在融資協調機制中作用重大
從1月12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聯合發佈《住房城鄉建設部 金融監管總局關於建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的通知》來看,可知金融監管部門在這項工作中的重要性。
那麼,具體到地方省份,各地監管局的地位如何呢?從目前已經公佈的信息來看,各地監管局在此項工作中用中流砥柱來形容也不爲過。
比如,山西省此前公開發布的《關於建立省市兩級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的通知》中,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位列發佈單位的前兩名,山西監管局排名壓過當地發改委、稅務部門和地方金融管理局。
上述通知中還明確指出,山西省建立省級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兩部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組長,成員單位包括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山西省分行、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等有關部門。
財聯社記者注意到,山西省也明確對協調機制的具體部署做了說明——原則上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因工作需要也可臨時召開。專題會議內容包括但不僅限於:會商研判房地產市場發展形勢,通報各設區城市(山西轉型綜改示範區)房地產項目融資情況,研究解決各設區城市(山西轉型綜改示範區)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運行中遇到的共性問題,提出推進國家房地產融資政策落地落實的建議意見,視情況提醒、約談工作進度落後的設區城市(山西轉型綜改示範區)。同時,及時監測各設區城市(山西轉型綜改示範區)協調機制運行情況,按季度彙總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抄送金融監管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