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限購發補貼 2020你從汽車政策中受益了嗎?
本站汽車綜合2月8日報道
2020年整體車市受疫情影響,上半年銷量低迷,隨着多地在中央指引下,陸續出臺強而有力的促進消費手段,如限購城市指標放寬,出臺新車購置補貼等,下半年車市消費逐步復甦,並接近上一年的銷售規模。
2020年這些重要的汽車相關政策影響到你了嗎?2021年,又將有哪些重要的汽車政策導向?
政策助力疫情下消費復甦
國家有序引導下,多地方政府都有圍繞汽車消費主題出臺相關扶持政策;7大汽車限購城市也在強烈呼應下,共增加26.5萬個號牌;扶持擴大整體汽車消費。汽車終端零售量降幅逐步收窄。
(一)限購城市指標放寬,釋放26.5萬輛潛在增量
2020年七大限購城市執行增加發放牌照。根據各限購城市的釋放指標統計,2020年共釋放24.5萬輛燃油車和2萬輛純電車增量,以2019年汽車總銷量2141萬輛計算,約給汽車整體銷量帶來1%的潛在增長。
此外,天津增設小客車區域,主要滿足生活、工作區間在天津外環線以外人羣用車需求 北京指標配置向“無車家庭”傾斜,優先滿足家庭用車需求。
(二)購車補貼
疫情下多地方政府都陸續出臺圍繞汽車消費的指導意見,其中熱度最高的就是新車購置補貼。統計各省內地區補貼金額,65%補貼金額集中在5000元以下,最高有20000元的補貼。從地區來看,華南地區的補貼力度最高,而且其中佛山市是全國首個出臺新車購置補貼金額的地區。
重壓下政策助力市場升級
疫情影響,車企年初被迫停工停產,復工調整生產節奏,壓力重負,但汽車市場依然持續升級,不斷加強新四化的發展,圍繞新能源和智能網聯兩大主題加速前進。
(一)國六延期
疫情使汽車產業鏈都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國六確定延期給予車企更多時間調整切換。
2020年5月15日,四部門發佈《關於調整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有關要求的公告》,此前國家計劃明確規定全國範圍2020年7月1日實施國六排放標準(a階段),但接近一半的省市已提前實施國六排放標準。
(二)新能源相關政策
在新能源領域,重點政策有:新能源補貼延期和購置稅延期至2022年;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爲新能源產業政策體系,技術創新和產業融合提出指引;疫情下多地出臺支持新能源發展專題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車在當地推廣應用;上海限行升級信號發佈,新能源車市出現火爆的情況。
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爲新能源產業政策體系,技術創新和產業融合提出指引
2020年11月2日,國家發佈《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新版規劃》強調新能源汽車產業與各界的融合、結合智能網聯的發展。
未來五年,每年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總量的年複合增長率必須保持在30%以上,才能達到2025年新能源車的銷售目標。
累計2020年9月新能源銷量佔比僅5%,對於5年後達成20%,難度較大。
雙積分2019年度兩次修訂,2020年6月正式確認最終修改方案
2019年曆經兩度《管理辦法》修改公開徵求意見,2020年6月正式發佈《關於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的決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政策助力低迷下挖掘潛力
車市從2018年起銷量下降,進入存量競爭,政府挖掘潛在消費需求,通過汽車下鄉挖掘鄉村購車潛力;優化二手車稅收促進二手車市場發展同時盤活新車銷售;解禁皮卡挖掘小衆購車需求。
(一)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
2020年7月15日,工信部等三部門印發《關於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的通知》,明確表示本次新能源車下鄉活動將從7月一直持續至2020年年底,活動區域爲山東青島、海南海口、雲南昆明、四川成都、山西太原。參與活動的車型都偏向低價車型。
(二)二手車銷售增值稅徵收率下調至0.5%
兩部門發文明確二手車經銷有關增值稅政策,由按2%徵收率改爲減按0.5%徵收增值稅。
4月9日,爲促進汽車消費,繁榮二手車市場,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了《關於二手車經銷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公告明確,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由原按照簡易辦法依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改爲減按0.5%徵收增值稅。
2021年行業政策導向
(一)延續放寬限購的措施
中央一直鼓勵地方政府限購,2020年受疫情因素,多地都適當增加牌照。預計2021年爲防止交通擁堵的限購措施會隨着智慧道路的建設進一步放寬,部分城市如天津市已經公開徵求2021年增加3.5萬個牌照的意見稿。
(二)重啓新一輪汽車下鄉
從銷量結構來看,四五線城市還存在購車潛力待挖掘,2021年有望重啓新一輪的汽車下鄉,但措施的落實或還需待有條件的地區展開。
(三)新能源車向用車環節激勵傾斜
2021年政府對於新能源車的支持有望將會逐步傾斜於用車環節,如免過路費,地方加速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專用停車位等。
(四)汽車消費稅向地方政府和終端零售環節傾斜落地
2020年消費稅後移的先行試點商品品類尚不涉及乘用車及其相關產業,2021年有望落地。改由消費環節徵收,消費者自己交稅,短期內,車價下降,但消費者交納的稅額增加;消費者總支出雖然變化不大,但是長期來看消費稅的大排量高稅負的感知可能會越來越強烈,繼而逐步影響消費者購車消費觀念,同時下移地方政府,有利於地方通過稅收收入改善用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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