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5月開徵 稅額達911億元年增4.74%

房屋稅開徵記者會(圖/吳靜君攝)

113年期房屋稅於月開徵,經統計全國房屋稅開徵件數總計

944.65 萬件,稅額911.17億元,較112年期開徵件數929.18 萬件及稅額869.97 億元,增加15.47萬件(成長1.66%)及41.2億元(成長4.74%)。

六都房屋稅開徵稅額佔全國總開徵稅額比率近8成,與112年期比較,件數增加最多爲桃園市,增加2.48萬件(成長比率2.52%)。

財政部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爲1.5%~3.6%,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另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房屋法定稅率爲3%~5%;供人民團體等非營業使用房屋法定稅率爲1.5%~2.5%;房屋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使用,則按1.2%課徵。

財政部部進一步說明,113年期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爲112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經統計全國自住用房屋件數721.51萬件、稅額約337.35億元,佔全國開徵件數及稅額比率分別爲76.38%、37.02%;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件數74.76萬件、稅額爲92.56億元,佔全國開徵件數及稅額比率分別爲7.91%、10.16%;公益出租使用房屋件數約15萬件、稅額約4.66億元,佔全國開徵件數及稅額比率分別爲1.59%、0.51%;人民團體等非住家非營業用、營業用及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房屋件數合計133.38 萬件、稅額 476.6億元,佔全國開徵件數及稅額比率分別爲14.12%、52.31%。

其中北市及澎湖縣2個縣市,分別自112年7月1日及同年9月1日起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差別稅率,據統計受影響約有7.49萬件,稅額增加約4.4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