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街頭鬥毆 新北警邀主任檢察官授課強化蒐證能力

新北警察局爲強化員警執法程序正義及偵查技能,邀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林珮菁講授辦理刑法妨害秩序及妨害公務案件應行注意事項」。(新北市刑大提供)

新北市警察局爲強化員警執法程序正義及偵查技能,邀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林珮菁講授「辦理刑法妨害秩序及妨害公務案件應行注意事項」。(新北市刑大提供)

新北市警察局爲強化員警執法程序正義及偵查技能,邀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林珮菁講授「辦理刑法妨害秩序及妨害公務案件應行注意事項」。(新北市刑大提供)

新北市警察局爲強化員警執法程序正義及偵查技能,邀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林珮菁講授「辦理刑法妨害秩序及妨害公務案件應行注意事項」。(新北市刑大提供)

立法院修正刑法第149條、第150條妨害秩序罪及第135條、第136條妨害公務罪,新北市警察局爲強化員警執法程序正義及偵查技能,邀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林珮菁講授「辦理刑法妨害秩序及妨害公務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新北市刑大指出,爲強化員警執法程序正義及偵查技能,提高案件起訴率及定罪率,有效維護公共秩序安寧,降低街頭聚衆鬥毆發生率,因此邀請主任檢察官講授相關課程,包含案件適法性、構成要件及如何取證蒐證重點技巧等。

警方表示,爲有效壓制街頭、夜店、KTV等場所聚衆鬥毆及員警執行勤務時應對民衆妨害公務情事狀況教導員警妨害秩序及妨害公務的構成要件定義與執法蒐證重點以及執勤技巧,除有效防制羣衆鬥毆,同時也能提升警察執法公信力及民衆對於警方執法的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