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豬瘟行政執行動起來 全臺17人限制出境
春節即將到來,非洲豬瘟藉由旅客攜帶肉類製品入境,或經由郵寄或網購等方式進入國內的風險仍高,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13個分署,3日辦理同步現場強力執行,分赴52處所現場執行,包括查封土地3筆、建物5間、汽車3輛、機車4輛、限制出境17人,展現政府執法的態度與決心。
行政執行署長林慶宗1日就邀集13個分署長,召開「執行防疫、非洲豬瘟及處理廚餘裁處案件研討會」,轉達行政院長蘇貞昌「貫徹防治非洲豬瘟、展現政府執行公權力的決心及各部會通力合作的態度」指示外,並裁示自實施「強力執行非洲豬瘟罰鍰案件專案」。
13個分署同步強力執行下成果豐碩,住在彰化縣鹿港鎮的王姓民衆,於2019年5月22日與妻子從廣州搭機返臺時,攜帶2盒當地的名產「雞仔餅」入境,因不知裡面混入豬肉,因而被罰20萬元。王男在執行人員前往執行時,雖然還是對海關當時沒有提醒他就裁罰不斷埋怨,但在執行人員和緩勸導下,最後終於釋懷,並1次繳清罰款。
住臺南市歸仁區的範姓新住民,2019年間自越南攜帶豬肉製品火腿腸入境時,未申請檢疫,遭裁處20萬元罰鍰,執行人員到範女住處扣得機車1臺,交由範女保管,並同意範女分期繳納,每月繳3,000元。
高雄市前金區的吳姓民衆是在2020年1月29日自香港搭機入境時攜帶豬肉腸麪包1包,未向檢疫機關申請檢疫,被裁處20萬元,吳姓義務人曾向移送機關聲請辦理分期,卻未按期繳納,還有罰鍰13萬元未繳,移送高雄分署執行,高雄分署查封吳姓民衆名下位於中華三路的不動產,如吳某仍未繳納案款,將擇期拍賣。
執行官爲了執行案件,甚至天沒亮就到桃園市的潘姓民衆家中場查封他2020年份155c.c的重型機車1輛,但因潘某平日需要這輛機車作爲上下班的交通工具,申請分6期繳納,並當場繳納第1期款項1萬元。
行政執行署指出,對於民衆因上網購買境外違規動物檢疫物寄送回國,或入境時攜帶動物檢疫物,而被主管機關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等相關規定裁處罰鍰的案件,如逾期不繳清罰鍰,就會被移送各執行分署執行;執行人員除將依法採取扣押存款或薪資、查封動產或不動產等手段外,針對移送金額超過10萬元的案件且符合限制出境要件者,已依法予以限制出境;對於明顯有繳納能力卻又故意欠繳的義務人,則將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以杜絕極少數民衆的僥倖心態,貫徹政府嚴防非洲豬瘟入侵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