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彈指揮部士官長酒駕 從軍19年遭汰除 千萬終身俸飛了

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1名服役19年的前士官長前年遭逮酒駕自撞,事後軍方經2次人評會,認定他不適合服現役,將他強制退伍。(資料照)

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1名服役19年的前士官長前年遭逮酒駕自撞,事後軍方經2次人評會,認定他不適合服現役,將他強制退伍,原本當時再過8個月就要退伍的他,遭汰除即損失千萬終身俸,他爲此堅持上訴,但行政法官認爲2次人評會他皆有到場抗辯,軍方經評估後做出的懲處並無不當,他確定遭汰除。

判決書指出,男子擔任士官長,從軍已超過19年,甚至再過8個月就要退伍,不過他在3年前的11月某天駕車回家時自撞花圃,警方到場一查竟發現就測值高達0.37,事後遭判緩起訴;而軍方得知後將他記2支大過,之後部隊召開不適服現役人事評議會,評鑑後認爲他不適服現役,過1個月又召開再審議人評會,在前年1月確定他不適服現役退伍,2月份即生效。

而男子得知遭到軍方汰除後,不甘心提出訴願遭駁回,又再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撤銷汰除處分,他認爲酒駕事件後他已經深刻反省,軍方不能因爲一時疏忽就將他列爲不適服現役,且他當時車禍情節輕微,也已獲緩起訴處分,後續也未再犯。

男子表示,他已入伍服役19年,每年考績都是甲等,也曾被記功,沒有遲到、無故不到紀錄,再過8個月就能退伍,此次遭到汰除即無法領到千萬終身俸。法院則認爲軍方2次召開人評會時,男子都有到場陳述意見、答辯,因此判男子敗訴;最高行政法院也認爲懲處並無不當,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