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募集有價證券逾1億元 嘉檢證交法起訴7人

嘉市呂姓男子等7人分別爲公司負責人及主管,被控民國106及107年間,以5個高報酬投資案吸引民衆投資認股,非法募集有價證券逾新臺幣1億元,嘉檢偵結依違反證交法起訴。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這起案件於106年至107年間,由歐陽姓男子及張姓男子主導營運策劃,分別利用「一番扭蛋機」等5件投資案,並由陳姓男子經營的公司負責投資案的行銷宣傳、招募股東及業務訓練等工作。

檢方表示,李姓男子負責開發北部投資者及管理北部業務人員;梁姓男子負責實體店面選址、開發中部投資者及管理中部業務人員;呂姓男子負責開發南部投資者並管理南部業務人員;林姓男子、歐陽姓男子及張姓男子討論決定投資方案報酬率,並不定期在臺中市西屯區某大樓舉辦說明會。

檢方指出,由歐陽男、陳男擔任主講,提供投資人5間公司投資案的報酬分析等文宣資料,宣稱以每股價格10萬元、14萬2500元或15萬元不等價格認購,就可成爲公司股東,可賺取高額報酬等語,讓與會投資人誤認公司前景可期,而籤屬「股東合約書」及領取股東憑證,總計陳男等7人以此方式非法募集公司有價證券金額計1億288萬多元。

檢方說,呂男等人所經營的公司,陸續因經營不善關閉,投資人求償無門提告,因查無構成詐欺犯罪要件,不起訴處分,後續部分被害人則向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檢舉,偵辦後,並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地檢署表示,經調查,呂男等7人均違反證券交易法的非法募集有價證券等罪嫌,且金額達1億多元,檢察官日前依法起訴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