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無差別殺人!」拐殺童案2嫌都逃死 法官再次引兩公約

李靖、陳天心都是無期徒刑。(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男子李靖因經濟壓力大想不開,竟起意誘拐殺害認識的小學六年級林姓男童,他說服友人陳天心協助勒斃男童, 最後服藥自殺獲救,高等法院30日維持一審判決,主要理由是認爲2人不是「無差別殺人」 ,加上考量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政公約) ,因此都判無期徒刑。

李靖2015年5月間以50萬元代價,找來好友陳天心幫忙,將打球認識的男童,以一起打電動爲由,帶往住處,再徒手勒斃男童,自己則是服用安眠藥,並且點燃水煙殺蟲劑企圖自殺,雖被救活,但身上泰文刺青、不斷喃喃自語的行爲舉止,令人不寒而慄,甚至傳出養小鬼等,以及在神龕前殺害男童說要陪葬,2人被檢方處死刑

新竹地方法院一審則判李靖與陳天心無期徒刑,理由是李靖因家庭、成長背景導致日後行爲,也僅是希望不要孤獨的死去,並非僅能處以極刑高院30日審理時,法官認爲該案雖然引起社會極大恐慌,但兇手動機與有嚴重偏激觀念及反社會性格者因仇視社會者仍不同,很明顯不是「無差別殺人」。

審判長許仕楓說,我國雖簽署兒童權利公約,要盡最大可能確保兒童生存發展,但殺害兒童的人犯罪情節不一定相同,爲了兼顧「罪刑相當原則」,且要符合公政公約的死刑條件,並非殺害對象是兒童或少年就得一律處死。 最後依照殺人罪,判處李、陳都是無期徒刑。

結果不只讓家人難以接受,更讓網友痛罵,「聯合國不承認臺灣的國際地位,又要用兩公約約束臺灣?」過去也有許多案子,法官曾提及兩公約,包括內湖燈泡命案王景玉毒犯葉峻廷割喉小黃司機劫財、犯下臺南小六男童割喉案曾文欽最終無期定讞、北投國小女童割喉案的龔重安也是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