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紅車違停遭搜 中和正妹嗆警:X的,根本故意找碴!
新北市中和一名身材火辣的翁姓正妹,指控員警沒搜索票,竟搜車還翻包包,疑違法搜索,在臉書嗆「X的…根本故意找碴」。但警方澄清,指翁女先違停,加上查證人車後發現可疑處,在對方的同意下才檢查。
翁女(21歲)在臉書發文說,「X的!爲什麼沒有搜索票,可以動我車內東西,還翻我包包,只差沒錄下來,而且又是在等紅綠燈又把我抓到旁,根本故意找碴,這能檢舉嗎」;她回覆其他人留言說,自己沒有前科。
在翁女用手機拍下的影片,只見她對拿手電筒照車內的員警說,「你們這樣搜對嗎?有搜票證嗎?可是現在網路上有說,沒有搜票不能搜票耶,就搜我們的車子,只能照ㄋㄟ。」員警回「好,沒關係,我們就用照的好不好。」
據瞭解,16日晚間,翁女把粉紅色轎車停在中和興南路一段的紅線上,她宣稱當時只是要到旁邊的餐廳借廁所,纔會違停;警方發現後,在下個路口攔下提醒。
對此,南勢派出所所長賴崇良接受《東森新聞》訪問指出,同仁查詢電腦資料,覺得翁女有些可疑才檢視車子;他強調,得到車主同意,她主動開車門還有隨身的包包供警方檢視。
警方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有事實足以認爲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自願同意,警方有權檢查車輛和查驗身分。翁女至記者截稿前沒有迴應。
▼翁女指遭違法搜索,但警方強調有徵得對方同意。(圖/東森新聞,下同)
▲▼員警拿手電筒照翁女的轎車。
▼翁女PO文控訴,指警方故意找碴。
▼南勢派出所所長賴崇良指出,得到翁女同意,她主動開車門和隨身包包供警方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