諷女對手靠「事業線」拉業務挨告 法官:僅聯想豐滿並無貶抑
網諷女業務靠「事業線」拚業績挨告 ,法官認爲,僅聯想豐滿並無貶抑。(圖:shutterstock / 達志)
一名在南部擔任藥商業務的鐘姓男子,在臉書PO上張貼競爭對手小美去除臉部,僅有胸部豐滿的照片,還標註「當對手那麼有『事業線』時,我該如何反擊」,事後有網友認出小美身分時,鍾男還留言「你內行」。小美認爲鍾男涉及妨害名譽提告,但法官認爲,「事業線」一詞並無貶抑、負面之意,僅能聯想到胸部豐滿或頗具姿色的女子,無法認定鍾男有毀損名譽事實,因此判決無罪。
根據判決書,擔任業務的鐘姓男子,因爲業務競爭激烈,於民國111年4月29日9時至11時30分許間,在網路上以自己名義,PO一張一名僅臉部未露出,手提容器步行在衛生福利部某醫院民衆候診區之女性照片。並在照片上標註「當對手那麼有事業線時,我該如何反擊」。
事後有民衆留言表示,「這是某人的學妹」,鍾男立刻回覆「你真內行看奶就知道」,小美得知後,認爲鍾男涉及指摘及傳述,她有以姿色取得客戶訂單之不實事項,已毀損她的名譽,因此向地檢署提告。
鍾男辯稱,該則貼文中的照片無法直接辨識出爲小美,且貼文中提到「事業線」3個字是指很有事業心的意思,不是指胸部。因爲當時自己在低潮期,她只是思考想對手那麼有事業心,該如何努力,並沒有要攻擊人。
法官審理後認定,事業線原意指人的掌紋(即所謂生命線、事業線、感情線),後引伸爲女性胸部之乳溝,但是「事業線」一詞,文義本身應無貶抑、負面之意思,一般人看到,應會猜測胸部豐滿或頗具姿色,難以認會有具體「女方有以姿色取得客戶訂單」之情形,因此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