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鎖、分散、巡邏3法並進查緝酒駕 屏警逮4酒駕1拒測

屏東分局利用封鎖、分散與巡邏方式取締酒駕行爲。(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酒駕罰鍰新制7月1日上路,屏東警分局連續3日實施「酒駕大執法」,利用「封鎖式」或「分散式」路檢及「巡邏」等勤務方式,全面取締酒駕行爲,務期使酒駕者「不敢」、「不能」存有絲毫僥倖,共告發公共危險酒後駕車4件及拒測1件,呼籲用路人不要酒駕,以免害人又害己。

警方說,新法修正內容有對汽車駕駛人酒駕罰鍰提高至12萬元,機車駕駛人仍維持1萬五千元至9萬元;新增累加罰規定,5年內第二次酒駕超標以罰鍰最高額處罰,第3次以上違規,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萬元。拒絕酒測罰鍰從9萬元提高到18萬元,新增每次加罰18萬元。

罰則並增加連坐處罰,汽機車駕駛人酒駕超標,同車乘客將也處600至3000元罰鍰;屏東警分局因應法令,展現強力取締酒駕執法,告發公共危險酒後駕車4件及拒測1件。分局長楊効宜表示,酒後開車屢屢發生重大傷亡事件,造成許多家庭悲劇,「酒後不開車,酒駕零容忍」已是全民共識冀望這次修法重罰,希望能導正民衆酒駕僥倖心態杜絕酒駕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