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中案仍認定未霸凌 教局不認同
臺中市豐原高中男學生今年2月疑遭霸凌輕生,校方兩度啓動調查,都認定未涉及霸凌,但前學務主任管教失當,將記過處分。臺中市教育局昨表示,霸凌事實明顯,無法接受該調查結果,將依教師法提專審會,最高可處解聘處分。
高中生家長表示,對該報告失望且生氣,調查小組就是學校自己人,不具公信力,也未採納學生說詞,「只想瞭解孩子到底發生什麼事?」今將提申覆。
豐原高中表示,校方重啓調查後,認定該生輕生非單一事件,教職員處分並無針對性,因查無新事證,因此維持原處分。前學務主任因校方重啓調查,遭停聘到8月31日屆滿,預計9月1日回校任職,但無法再擔任學務主任;教育局表示,後續將依專審會決議處置。
豐原高中此疑似霸凌案由人本基金會與學生家長開記者會揭露,校方啓動調查程序,6月底將調查報告函送教育局,僅認定涉及不當管教,記小過處分;教育局退回該報告,要求釐清疑點並重啓調查;前學務主任原遭停聘3個月,6月底屆滿要復聘,校方7月底重啓調查,該員再停聘1個月。
豐原高中新調查結果前天出爐,仍認定霸凌不成立,但涉及不當管教。教育局表示,完全無法接受,已正式行文學校對外說明,以示負責;針對涉及不當管教,將依照教師法規定,逕提專審會審議,取代原有學校教評會功能,審議有無解聘、不續聘、停聘必要。
教育局表示,依學校調查報告,該生在校遭不當懲處1年半,已符合霸凌要件;相關行爲人不當管教,懲處與調查結果並不對等。
豐原高中調查結果出爐後,教育界有人批評「師師相護」,但也有人說,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成員都是專家,都是與案件無關第三方,涉及性平或霸凌事件,只能依證據調查,即使校內人員都難窺全貌,但涉及隱私無法揭露調查內容。
聯合報提醒:若您或身邊人有心理困擾,可撥打1925(依舊愛我)安心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