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部級鄭洪,被查前1個月還在收錢!
2024年10月11日,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鄭洪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
鄭洪站在被告席上
陝西省西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鄭洪利用擔任重慶市合川市委書記,重慶市九龍坡區委書記、區長,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重慶市總工會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鄭洪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314萬餘元。
2020年1月至2023年2月,被告人鄭洪利用其退休前擔任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等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在企業經營、案件執行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769萬餘元。
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被告人鄭洪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鄭洪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鄭洪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2023年3月16日消息,鄭洪被查。上述指控信息顯示,他在2023年2月還不收手。也就是,他在被查前1個月,還在收錢。
2023年8月30日消息,鄭洪被開除黨籍。
經查,鄭洪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性原則,違背黨中央關於工會工作決策部署,將黨和國家的榮譽私相授受;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和打高爾夫球活動,違規組織公款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職務晉升等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爲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道德敗壞;毫無紀法意識,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鄭洪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鄭洪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信息顯示,鄭洪出生於1955年5月,曾任重慶市九龍坡區區長、區委書記等職,2008年任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後兼任重慶市總工會主席,2015年任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2018年1月被免職。
延伸閱讀
宜昌一家老牌國企現塌方式腐敗:27名高管和骨幹被查
夜幕降臨,湖北宜昌華燈閃耀,長江水自西向東緩緩穿過城市。一棟雙子座大樓屹立江邊,樓間“湖北宜化”四個大字熠熠生輝。宜化集團是全國知名的化肥製造商、亞洲最大的多元醇生產基地,被稱爲“宜昌工業企業長子”。
然而,這樣一家響噹噹的老牌國企,卻一度因腐敗問題深陷困境。在湖北省紀委監委和宜昌市委領導與支持下,宜昌市紀委監委堅持從查清事實、追贓挽損、防控風險、彌補漏洞、重塑生態等方面同步發力,先後查處宜化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蔣遠華等27名高管和骨幹,督促宜化健全制度機制,並以此爲契機,推動加強對市屬國有企業監管,爲企業高質量發展清障護航。
湖北宜化現塌方式腐敗(資料圖)
直面問題:
一家老牌國企,爲何發生高管靠企吃企塌方式腐敗
走進宜昌市廉政教育館,現場擺放的關於宜化集團的警示教育片,已經拍到了第三部。最新制作的片子,在片尾以黑場加字幕形式,列出了2018年以來被查處的宜化集團高管和骨幹。這串長達20餘人的貪腐乾部名單,令人陷入思考:一家頗具底蘊和實力的老牌國企,爲何會發生如此大面積的塌方式腐敗?
宜化集團始建於1977年,20世紀90年代末,因化肥價格下滑,企業管理不善,大舉擠佔流動資金上馬改擴建工程,瀕臨破產。2000年,其銀行賬面資金僅有1萬元,虧損額高達3800萬元。蔣遠華接任“一把手”後,在國家產業政策扶持下,該集團盈利能力大幅攀升,一度成長爲行業龍頭。面對成績,蔣遠華內心開始膨脹。
2002年,是蔣遠華人生的分水嶺。當年6月,湖北棗陽化肥廠因經營不善進入破產清算程序。考察該廠後,蔣遠華認爲有利可圖,遂聯合宜化部分高管和一些個體老闆共同籌資收購棗化。同年10月,蔣遠華利用職務便利,從宜化抽調19人組成管理團隊對棗化進行管理,並藉機讓棗化在原材料採購、技術生產、產品銷售等事項上,利用宜化的人力、技術、市場等資源,生產與宜化同類的產品,謀取鉅額利益。
自此,蔣遠華等人一發不可收拾,逐步發展起龐大的民營企業集羣。2002年到2010年,蔣遠華複製棗化模式,先後收購10餘家化肥化工企業,急劇擴張其私營版圖。除了非法經營同類產品,蔣遠華及其親友還在各關聯企業分乾股、拿分紅,大肆索取和收受賄賂,嚴重損害宜化的利益。
圖爲蔣遠華資料圖,他及親友在各關聯企業分乾股、拿分紅,大肆索取和收受賄賂
集團高管瘋狂斂財,其家族成員“利益均沾”。宜化集團高管親屬圍着宜化註冊成立公司,宜化需要什麼,公司就供應什麼。蔣遠華的姐姐給宜化供煤,親戚段某給宜化供應煤棒機,司機的運輸公司在宜化壟斷了危化品運輸。宜化集團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張忠華到哪裡任職,其表弟胡某某就跟到哪裡,利用親屬關係在張忠華管理範圍內獲得項目,賺得盆滿鉢滿。
以全員貿易爲名,蔣遠華還動員公司幹部職工註冊大量貿易平臺公司,參與宜化各類採購銷售工作,人爲增加購銷中間環節。大量空殼貿易平臺公司形成了一條環國企的“暗河”,將原本屬於國企的利潤,通過平臺公司違規輸送到個人口袋。
自2001年以來,宜化開設大量個人賬戶,將企業資金存放於賬外,資金髮生額高達數十億元,形成類似“小金庫”的巨大資金池。這些資金主要交由蔣遠華妹妹及高管夫人組成的親友團管理,因其長期脫離監管,爲高管挪用、貪污等大開方便之門。“宜化在蔣遠華任職期間存在非法經營同類營業、大搞關聯交易、以全員貿易爲名截取國企利潤、私設賬外賬等四個方面突出問題,四種‘病毒’順着企業的組織架構滋生蔓延,爲大面積塌方式腐敗埋下了隱患。”宜昌市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楊玉超說。
深挖徹查:
持續整治靠企吃企突出問題,堅決清除傍着國有企業大肆發展“家業”的“蛀蟲”
2017年4月,湖北省委第七巡視組將巡視中發現宜化集團有關問題線索轉交省紀委。根據安排,宜昌市紀委成立專案組開展初核,發現蔣遠華個人及部分高管腐敗問題嚴重。
專案組對宜化多名高管立案審查,掌握了蔣遠華大量問題線索。2018年初,蔣遠華落馬,由省紀委監委對其提級審查調查。
從集團“一把手”到衆多公司高管,再到相關近親屬、業務關聯人,一場涉及人員多、時間跨度長、涉案金額大的反腐敗行動,在宜化深入推進。
“調查發現,蔣遠華是傍着國有企業大肆發展‘家業’的貪腐典型,其專業化複雜化程度相當罕見。”宜昌市紀委監委第十審查調查室副科長葉京元介紹,爲給其非法經營同類營業問題打掩護,蔣遠華在收購棗化時以宜化名義談判,收購後從宜化抽調的管理團隊還辦了名義上的辭職手續,從棗化謀取的鉅額利益也通過重重掩護才轉到其個人及相關高管手中。
專案組從其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查起,順藤摸瓜挖出蔣遠華等高管從棗化分紅等異常行爲,進而發現收購棗化的資金系挪用宜化資金,抽調至棗化的高管爲規避風險辦理的是假辭職,且棗化在採購、生產、銷售等環節完全利用宜化人力、技術、市場等資源。
“蔣遠華的如意算盤是,既要讓自己撈好處,又要規避法律上的風險。他不遺餘力爲自己做掩飾,但在掩飾過程中也留下更多痕跡。”專案組成員、宜昌市紀委監委駐市中院紀檢監察組組長夏光清說,紀檢監察機關緊盯其資金鍊、權力鏈、事項鍊、朋友圈,對於異常現象背後隱藏的問題深挖細查,迅速查清問題、打出聲勢、形成震懾、彰顯決心。
作爲宜化集團原黨委副書記、常務副總經理,王在孝同樣靠企吃企、損公肥私。其利用職權及職務上的影響,頻頻向集團下屬公司高管打招呼,爲其弟妹在工程承接、礦材供應、危化品運輸、貨款結算等方面提供便利,依託宜化打造王氏家族企業。
專案組先找準王在孝家族企業項目在工程承接、礦材供應、危化品運輸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再找相關企業高管調查取證,查實了其利用職務影響力爲親友牟利、大搞關聯交易等問題。
經查,蔣遠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和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資金罪、內幕交易罪、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蠶食掏空國有資產花樣百出,涉案金額巨大。2018年9月,蔣遠華被“雙開”。2022年4月,蔣遠華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在孝等20餘名高管被“雙開”,並被判處2年至2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圖爲王在孝資料圖,其已被雙開
“在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情況下,違法亂紀在宜化一度成爲常態,靠企吃企問題不斷滋生蔓延,搞垮了企業,帶壞了隊伍,也敗壞了風氣。”宜化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王大真說,黨組織對宜化的腐敗問題進行徹查,對靠企吃企突出問題集中清理,徹底挽救了宜化,撥正了企業前進的航向。
促改促治:
督促市屬國企以案爲鑑排查整改,防止國企高管通過同類營業、關聯交易等謀取不正當利益
從收購棗化開始,蔣遠華等人就一邊經營“企業”,一邊處心積慮賺“家業”,他們不是想着如何讓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而是要借改革之機,將宜化變成“家天下”的私人企業。
“宜化系列腐敗案的查辦,強化了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宜昌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監委代主任佔學識說,通過對標對錶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重要講話精神,強化案件查辦和以案促改,校準了國企改革發展方向。
滾動查案不停步,持續強化不敢腐的震懾。集中辦案結束後,宜昌市紀委監委指定專門部門跟蹤查辦宜化其他問題線索,特別是對在蔣遠華案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頂風作案的問題嚴肅查處。在全市國企反腐高壓態勢下,仍不知止的宜化集團原副總經理張忠華、馮加新等人被立案查處。
查辦國企腐敗案件,根本目的是促進企業良性發展。紀檢監察機關通過查辦宜化系列腐敗案,對靠企吃企問題全面清查,對相關人員追究責任,開展以案促改促治,並推動有關部門加強對市屬國有企業監管,堅決剷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
針對案件暴露的非法經營同類營業、關聯交易等問題,宜昌市紀委監委督促宜化集團全面修訂管理制度,通過廢、改、立及時停止以往錯誤做法,建立正確導向,樹牢紀律規矩意識,引導企業依紀依法規範管理。宜化集團紀委強化監督執紀,督促黨委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對重大事項進行集體研究,加強全產業鏈全過程廉潔風險防範。
查辦宜化系列腐敗案後,宜昌市紀委監委建議市委對市屬國企開展專項巡察,目前分2輪先後對11家市屬國企開展了巡察;建議市國資監管部門督促全市國有企業對照宜化案件暴露的問題,舉一反三排查整改,及時糾偏糾錯。
鑑於巡察、案件查辦、專項檢查等發現宜化等國企管理人員出資成立民營企業,參與生產經營謀利,廉潔風險較大,宜昌市紀委監委推動開展同類營業、關聯交易、影子公司等違規問題清理,聯合市委組織部、市國資委出臺《關於市屬國有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防止領導人員利益衝突的辦法(試行)》,強調市屬國企領導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同類營業或關聯交易等爲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經過清理,200餘名管理人員從關聯民營企業中退出全部股份。
案件暴露出國企領域監督失位缺位,宜昌市探索實行“室組地企”聯動聯合協作機制,由一個監督檢查室聯繫市屬國企、一個派駐紀檢監察組對口監督、一個審查調查室負責個案指導、相關地方紀委監委協作配合,攥指成拳形成合力;向市屬國企選派7名紀委書記並任命爲監察專員,加強對市屬重點國有企業紀檢工作領導,制定實施《市管國有企業紀委書記選配管理暫行辦法》《市管國有企業紀委履職情況考覈評價暫行辦法》《關於加強市管國有企業紀律審查工作的意見》等,舉辦專題培訓班,提升國企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執紀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