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離婚另娶...逼小姐弟畫押「不得回家要錢」 她20年後曝真相:丟臉
▲ 爸爸離婚,逼小姐弟簽字「不能找爸爸拿錢」 。(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年紀小小竟被爸爸逼蓋手印!一位女網友在臉書中貼出小時候被爸爸逼簽下的「合約書」,她表示當年父親離婚另娶他人,不想盡扶養責任,就要她和弟弟立書寫下「無論任何原因都不能回家跟爸爸拿錢」,還蓋上指印。沒想到20年後,爸爸卻突然傳了紙條的照片給她,讓她不解對方存着什麼心,「留着打自己的臉幹嘛?」
有位女網友日前在臉書「爆怨公社」中發文,她表示小時候爸爸和媽媽離婚後又再娶,不希望她和弟弟回家跟他拿錢,因此要求就讀國一的她和小四的弟弟,在紙上寫下「以後不可以利用任何原因回家跟爸拿錢」。當時姊弟倆懵懵懂懂,大人說什麼他們都照做,還在紙上蓋手印+簽字,「什麼心態 ?」
原po也指出,她很驚訝這張「影響自己一輩子的紙」還沒被銷燬,而且還是由父親親自拍照傳來的,「怎還留着那麼丟自己臉的紙?」 她還表示,父親20年來未盡人父的責任,還不斷騷擾媽媽,導致她罹患憂鬱症,這些都有醫院病歷可以證明;爸爸在村裡長選舉中失利時,甚至還怪說是因爲他們姊弟倆的關係害他選不上,讓她相當傻眼。
對此網友們也無言表示,「照片留好,等他老了有求於你時當證據」、「這可以當證明他沒有盡到養育責任,好好保管」、「以後他如果跟你要扶養費就拿出來給他看,當初他不養你們,憑哪一點你要給他錢」、「這種違背善良風俗,又是未成年時候籤的合約書,根本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也叫他籤一張『不得回來要你們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