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廢水入海! 日資料曝法、韓「排放含氚核廢水」臺灣也一樣

日本政府決定將福島核電廠125萬噸的輻射污水入海洋。(圖/路透社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日本政府13日拍板決定將福島核一廠廢水稀釋排放入海一案,引起漁民多國抗議、關切。當晚日本首相官邸網站發佈會議資料,指出這項決定是專家經過6年多審慎評估結果,而滿載的核廢水處理是不可避免的問題,並指出年間排放量輻射值以22兆貝克爲上限,此一上限是審酌各國核電廠氚排放量所訂定的標準

日本政府在13日當天表示,排放核廢水的過程將會排除大多數放射性物質,包括鍶和銫,但廢水中會包含技術無法去除的放射性物質氚,將會利用海水充分稀釋後再排放入海。當局也表示低濃度的排放對人體風險相當小,並不會造成負面影響

當局指出福島核一廠內核廢水儲存使用率已經高達9成,因此在第五次廢爐污染水與處理水對策相關主管機關部長首長會議後,決定以海水充分稀釋後排入大海,由於專用設備等相關建造準備需要2年,預定將在2023年排放。

公佈的會議資料中提到,所釋出的輻射總量訂定爲1年22兆貝克,制定標準是以多國廣泛用於放射線防護基準,參考的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ICRP)的建議下所制定的。當局承諾在以遠小於國際安全標準的前提下,考量國內過去紀錄,評估有能力穩定實施,才敲定排放海洋

經濟產業省小委員會提出的彙整資料指出,過去多國均有排放含有氚的核廢水進入海洋和大氣的紀錄,例如韓國月城核電廠,20116年排放液體輻射量約17兆貝克,氣體則有119兆貝克;法國2015年排放至大海的輻射量則達到1京3700兆貝克,排入大氣78兆貝克;臺灣第三核電廠則逾2002年排放入海的輻射量達51兆貝克,大氣則是11兆貝克。

「我們將高度關注透明度」,會議資料顯示當局承諾,將認真對待災區和漁民,並會致力於打消疑慮,政府會帶頭確保核廢水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