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德廟佔用苗市地 承購要花250萬

苗栗市西勢尾福德廟佔用市公所土地,管理委員會發起樂捐「搶救」。記者範榮達/攝影

苗栗市西勢尾福德廟佔用市公所土地約13坪,因近年來縣內有多處廟地所屬不明而遭標售,管理委員會憂心忡忡,最近發起樂捐,包括彩繪需約300萬元「搶救」,讓土地公無後顧之憂。

縣府地政處2007年起依地籍清理條例清查,全縣有233筆廟地登記在「伯公」、「福德祠」等名下,被列爲所屬不明土地,其中99筆已完成標售,本報上月披露後,西勢尾福德廟因佔用市公所土地,西勢美福德廟管理委員會有危機感,擔心廟地也遭標售。

福德廟有百餘年曆史,苗栗市大同、玉苗、青苗及高苗裡一帶信仰中心,原在光復路邊,1978年因拓寬工程配合往西移建,未料,公所去年8月間處理光復路土地糾紛,鑑界發現伯公廟本體佔用公所土地43.513平方公尺,因此辦理分割。

管理委員會主委邱泰清、大同里長楊桂尾夫妻說,根據記載1979年、1984年,公所兩度要標售廟前土地約60坪商業區,第1次暫緩,第2次發起成立公司買下,沒想到這次又發現佔用公所土地,還不能以光復路上福德廟所有的道路用地來交換,暫時僅能承租使用,但並非長久之計,管理委員會決議向公所承購,加上廟宇油漆彩繪,約需300萬元。

公所指出,西勢尾福德廟佔用土地,依規追討5年租金的補償金7萬2450元,管理委員從去年12月1日承租2年,如要價購,佔用土地並同整筆面積52.45平方公尺,依目前徵收計算方式,公告土地現值加8成,總價約250萬元,但仍須由財產審議委員會決定最後價格,承租的福德廟有優先承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