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男子郝秀峰被法院懸賞曝光,歡迎舉報!

陝西省府谷縣人民法院懸賞執行公告

(2022)年第119號

(2022)年第124號

(2022)年第125號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楊福厚與被執行人郝秀峰、王惠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郝秀峰、王惠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執行人書面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並自願支付懸賞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特發佈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郝秀峰,男性,1953年12月08出生,漢族,身份證號碼:61272319531208****,住府谷鎮河濱東路菸草巷7號。未履行標的爲人民幣21.1500萬元及利息。

一、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郝秀峰藏匿、轉移的財產線索使案件得以執行的,對舉報人給予1000元予以獎勵。

本院對提供被執行人下落及其財產線索的人員身份信息和財產線索予以保密。嚴禁使用不正當的手段獲取舉報線索。

本期懸賞公告有效期爲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9月29日。

特此公告

舉報電話:0912-8731309 0912-8722110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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