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廣電法不算置入?陳亭妃新臺灣奇案「演媽祖」扮相曝光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在戲劇中軋一角。(陳亭妃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在戲劇中軋一角,扮演媽祖符合廣電法 。(陳亭妃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在戲劇中軋一角。(陳亭妃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在戲劇中軋一角,扮演媽祖,由於臺中長盧秀燕也曾在「女兵日記女兵報到」遭NCC認定爲置入性行銷,開罰20萬元;陳亭妃表示,參與戲劇演出前,已發文向NCC確認。於劇中正式飾演「媽祖」的角色,只要有在播送前後揭露訊息,即符合「廣電法」等法律之規定。

製作公司民視的新臺灣奇案,日前劇組在臺南祀典大天后宮隆重舉辦開鏡儀式,宣佈第二單元《思想起》將從大天后宮爲起點述說媽祖的故事,劇中扮演媽祖角色的,正是民進黨臺南立委陳亭妃,而她在劇中的神明形象造型也首度在媒體曝光。

不過盧秀燕曾在聯利媒體公司旗下TVBS歡樂臺播出「女兵日記女兵報到」時,出現男女主角赴臺中花博拍攝婚紗照時巧遇臺中市長盧秀燕畫面,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定爲置入性行銷,開罰20萬元;聯利不服提告。臺北地院本月初認定NCC裁罰並無違誤,判聯利敗訴;可上訴。

陳亭妃強調,盧秀燕的案例,是該戲有因爲她要參與而改變節目內容編輯,也就是爲了她設計一個橋段,但演媽祖是不管是誰來演,都是已經確認的角色出場、對話,「我們只是接這個角色」,而不是爲我們設計「陳亭妃演媽祖」的橋段,且播送前後有揭露。